永福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09: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 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永福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漳平市永福镇人民路1号永福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电话:0597-7881010    传真:0597-7887654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政务公开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全力服务“六稳”“六保”任务,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有效促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文件8条,公示公告23条,涉及上级政策解读、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精准扶贫、教育民生、法治建设、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相关材料已移交至漳平市档案馆和漳平市图书馆归档。 

  (二)依申请公开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镇2021年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形成以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党政办、宣传办相互协作、分工合作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把好自查质量关,信息发布事前监督关,做到信息维护人员缺位补位,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永福镇人民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做到主动、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及时跟踪监测政务新媒体相关网络舆情,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领域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四)平台建设 

  明确专人进行管理,推行网站公开、窗口公开和媒体公开三结合机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建设,利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漳平永福”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功能设置,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及时报道地区重大事件、活动和政府工作动态。定期开展网站维护,暂未出现逾期不更新现象。 

  (五)监督保障 

  规范“部门拟稿+分管把关+主官审核”责任主线,后台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监督,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保密审核制度,由专人具体负责网站日常信息审核发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 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等原因,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网站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涉及面不够广。 

  2. 政府信息公开群众参与度不高。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群众对新媒体公开的关注度普遍较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有待创新。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市举办的各项交流学习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充分调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性和积极性,通过明晰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网上便民服务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的结合。 

  3.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开展丰富的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加强新媒体平台的维护建设,树立需求导向,提供多样化的互动交流渠道。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1年全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永福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