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15-17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永福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5
  • 内容概述: 永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福镇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永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福镇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2-12-07 10:32
 各村,镇直各部门、基层所站:

根据《2022年漳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漳平市普法责任主体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结合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和重点学法普法要求,现将《永福镇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永福镇人民政府

20221125

 

 

永福镇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1.《宪法》《民法典》。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镇直各部门、基层所站

2.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

责任部门:卫健办

3.《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

责任部门:妇联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食安办》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5.《水法》

责任部门:河长办、水利站

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责任部门:中学、小学

7.《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

责任部门:综治办

8.《残疾人保障法》

责任部门:民政办

9.《防震减灾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责任部门:安监站、消防办

10.《环境保护法》

责任部门:环保站

11.《道路交通安全法》

责任部门:道安办、派出所

  二、龙岩市地方性法规宣传

1.《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责任部门:宣传办

2.《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

责任部门:河长办、水利站

3.《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责任部门:安监站、派出所

三、单位内部学法活动

1.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2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部门:宣传办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部门:司法所、法庭

四、面向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责任部门:村建所

2.《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反食品浪费法》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3.《土壤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部门:农技站

4.《农业机械

责任部门:农机站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所

6.《森林防火条例》

责任部门:林业站

7.《水土保持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水利站

8.《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责任部门:公路站

9.《宗教事务条例》

责任部门:民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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