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4-03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西政〔2021〕2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西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3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西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散乱污” 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促进发展绿色转型工作 方案》的通知
西政〔2021〕26号
漳平市西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散乱污”
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促进发展绿色转型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园镇“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促进发展绿色转型工作方案》(漳环委办〔20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西园镇“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促进发展绿色转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西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漳平市西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发
西园镇“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
促进发展绿色转型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做好“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界定“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分步治理,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分工
成立“西园镇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郭国庆镇长候选人任组长、各包村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站。
各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基层所站有关部门负责督导本行业、本领域“散乱污”企业(场所)无证、未备案经营等问题的整治,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面排查辖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场所),重点摸排沿九龙江流域、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强采石场、国道235线沿线涉扬尘企业、居民聚集区等区域。
(二)整治对象
本方案所称的“散乱污”企业(场所)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场所)等。“散”是指选址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场所);“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节能审查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污”是指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危害环境且无治理价值的企业(场所)。
(三)整治标准
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对“散乱污”企业(场所)实施分类处置,分为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和升级改造3类。
1、关停取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违法排污严重的工业企业(场所),或达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依法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电、断水、清除产品、清除原料、清除设备。
2、整合搬迁:对达不到停产、停业、关闭条件,符合产业政策但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场所),引导其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工业园区,并依法办理审批或登记等手续。
3、升级改造:对达不到停产、停业、关闭条件,未列入整合搬迁计划,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依法限期整改,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部署(2021年6月30日前)
各村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部署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底数(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31日)
全面排查是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包村干部及村级环保网格员的作用,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场所)组织全面排查,摸清数量、类型、位置、违法违规情形等。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场所)形成清单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于2021年7月31日前向环保站报送辖区“散乱污”企业(场所)分类整治清单(见附件)。
(三)分类服务整治(2021年8月1日-2021年9月20日)
依据各“散乱污”企业(场所)不同情况,一对一实现差别化服务和整治,逐一明确存在问题、整治措施和期限。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四)抽查总结提升(2021年9月21日-2021年10月20日)
领导小组对照整治清单,组织对辖区“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情况开展抽查,检查是否存在排查不全面、不真实,整治不严格、不到位的情况,并对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形成“散乱污”企业(场所)“服务+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候选人任组长,各包村领导为成员的镇“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网格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压实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责任,逐个网格明确网格员,切实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严格执法。镇环保站、综合执法队、派出所、项目办、规划所、自然资源所等基层所站部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零容忍”,发现-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坚决将综合整治落实到位。
(四)严格考核奖惩。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压力。对排查工作中瞒报漏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进不力,以及逾期未完成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联系人:朱世海 联系电话:7551028
附件:西园镇“散乱污”企业(场所)分类整治清单
附件
西园镇“散乱污”企业(场所)分类整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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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各村 |
企业(场所)名称 |
企业(场所)地址 |
行业类别 |
存在问题 |
整治原因 |
分类整治措施(升级改造/整合搬迁/关停取缔) |
整治进展情况 |
整治完成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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