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4-03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西政〔2021〕14号
- 发布机构:西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2
- 内容概述: 西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再 排查、除隐患、保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
西政〔2021〕14号
西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再
排查、除隐患、保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紧抓实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省、龙岩市安全生产工作暨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议精神和市领导的指示精神落实,决定于2021年4月2日至4月12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再排查、除隐患、保安全”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点准穴位,精准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向好。
二、工作目标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规定,就各自管辖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通过开展新一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章违规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三、排查治理清零提升范围
全镇安全生产各行业和领域。重点抓好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学校、建设工程及职业卫生、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和农业机械、特种设备和无证无照经营、文化娱乐场所、商贸、民爆物品、水利水电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漳安委〔2021〕2号)和在建重点项目、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重要场所,全面细致开展新一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四、工作任务及要求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统筹协调推进此次行动。在行动中重点抓好以下环节:
(一)突出企业主体责任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依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保证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及其设计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包含下列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绩效、奖惩管理;
2.安全生产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处置和报告、调查处理;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职业病危害防治、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
4.危险作业场所、重要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安全管理;
5.安全生产投入以及费用管理;
6.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
7.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执法不严是最大的安全隐患理念,依法依规依标准督促企业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法企业要依法查纠到位,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的决定,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履职尽责,强化村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力度。由镇安委办组织督查组,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督查。督查组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查阅村委会组织开展情况并抽查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联系人:林俊建 电 话:7550058
邮 箱:XY7550058@163.com
西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西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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