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溪南原国税所国有建设用地的报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溪南镇城镇化进程,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盘活厚量土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拟定原溪南国税所国有建设用地735平方米(空闲地),四至:东至南洲北路,南至原溪南地税所,西至大倒溪,北至原国税所滴水线,恳请市政府对收回该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后土地由市国土局统一出让。
溪南镇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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