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13-0300-2012-00002
  • 备注/文号:漳溪政〔2012〕130号
  • 发布机构:溪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2-10-08
  • 内容概述: 关于要求调整溪南镇原溪南中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方案的请示
关于要求调整溪南镇原溪南中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方案的请示
时间:2012-10-08 00:00

关于要求调整溪南镇原溪南中学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方案的请示

漳平市人民政府:
溪南镇原溪南中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010拍—3号),总面积468平方米。经漳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漳政地[2010]14号),于2010年3月16日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四宗地块出让。每宗117平方米(9M×13M),拍卖总价款41.6万元。交付土地后,按照规划布置平面图实地放样,宽度不足。规划总宽度36米,现有34.2米,扣除左、右两侧通道,实际可供宽度仅有32米。主要原因是原规划道路是使用北侧关帝庙道路后向南环绕进入该出让地块背后的规划住宅小区。由于现有关帝庙大门内端道路铺设大理石,而且高差较大车辆无法通行。南侧规划为2米宽的

人行道。所以出入该出让地块背后的规划住宅小区的车辆无路可行,须将规划为2米的人行道路调整为5米宽的道路。南侧又有中学教工宿舍楼,所以道路无法外移。宽度只能限制于两条道路之间无法拓展。
该出让地块自出让至今已近2年。受让方反映强烈。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尽快供地、经与受让方多次酝酿协商达成共识,采用调整规划方案解决。(以下规划调整详见规划布置平面简图)
按每宗出让地块面积117平方米基本不变,我镇建议调整如下:1、规划宽度9米调整为8米,规划深度13米调整为14.62米。(8M×14.62M)
2、将原规划西侧建筑退让2M调整为允许占地建筑。
3、规划允许净高4.5M以上东西两侧挑出1.5M,调整为西侧不再允许挑出。
以上请示妥否,请示复

 


溪南镇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