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910-07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象委〔2026〕17号
- 发布机构:象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9
- 内容概述: 中共象湖镇委员会 象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象湖镇2026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的通知
象委〔2026〕17号 签发人:黄必焕
中共象湖镇委员会 象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象湖镇2026普法和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支部,各基层所站: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漳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现将《象湖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印发执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象湖镇委员会 象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象湖镇2026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1.狠抓“关键少数”带头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等活动。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重点宣讲课题,全面开展法治专题宣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和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阐释,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
二、持续深化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教育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主题宣传活动。紧扣每年“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全民国家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和执行宪法。
2.持续深化“一月一主题”普法三年行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紧跟年内国家法律法规颁布日、实施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每月安排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线上+线下普法主题活动,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持续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进一步讲好民法典故事,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和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
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和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纳入年度普法要点,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和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宣传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和风险性教育,营造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强化精准普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1.聚焦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聚焦重点对象,分类推进精准普法,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在实践中提升。以提高全民法律素养为目标,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扫黑除恶、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殡葬整治、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应急消防、国防动员、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教育医疗、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退役军人权益保障、防治家庭暴力、水土保持、生活垃圾分类、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线下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要针对不同群体,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群众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聚焦重点对象开展普法宣传。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旁听庭审等活动。抓住青少年这个“未来多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1+8+N”专项行动,落实“2+9+N”普法教育,重点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治宣传工作,通过普法动漫微视频、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典型案例等普法教育精品教材,聚焦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涉麻制毒、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主题,形成学校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围绕企业合规经营、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等重点,开展“法律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引导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升企业职工依法维权能力。针对农村居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科学谋划推进“九五”普法
科学谋划推进“九五”普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和漳平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的相关目标要求,紧密结合象湖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法治建设需求,编制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九五”普法规划,为未来五年普法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六、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与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结合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全国土地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普及粮食安全、农业生产经营、生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反电信网络诈骗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结对帮扶机制,推动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民主协商、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七、凝聚法治宣传多方强大合力
1.强化“蒲公英”普法品牌建设。依托“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持续完善“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中队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的公益普法活动和至少60以上信用时数的志愿活动。
2.着力推进社会化普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开展特色普法活动。支持各类媒体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时段、平台开设普法专栏、专题等,运用短视频、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传播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普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鼓励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主动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法律风险提示等方式,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象湖镇普法责任主体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象湖镇普法责任主体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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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重要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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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3·8”妇女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
镇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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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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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生态环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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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安全 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中、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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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全国税收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经济发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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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党建办、司法所、社会治理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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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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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 |
镇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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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民法 典相伴”民法典 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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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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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社会治理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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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食品安全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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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节能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文化旅游发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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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龙岩市奇和洞遗址保护条例 |
宣传办、文化旅游发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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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世界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生态环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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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全国土地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国土资源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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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
社会治理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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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颁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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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7·1”党的生日 |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党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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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8·8”全民健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文化旅游发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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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9·20”公民道德 宣传日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宣传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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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丰收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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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烈士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社会事务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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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质量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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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10·1”国庆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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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敬老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保障 |
社会事务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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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11·9”消防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社会治理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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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颁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
社会治理综合办 宣传办 派出所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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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社会治理综合办宣传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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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宣传办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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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社会治理综合办 |
说明:
1.根据新制定或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集中宣传。
2.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突出但不限于以上节点和项目,统筹策划,履行普法责任,开展好重点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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