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10-07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象政〔2022〕3号
  • 发布机构:象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09
  • 内容概述: 象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湖镇2022年各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象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湖镇2022年各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来源:象湖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3-11 16:44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象湖镇2022各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象湖镇人民政府

202239

 

 (此件主动公开)

 

 

象湖镇2022各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

群众转移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0762,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依据本镇地质灾害调查情况,结合2014—2021年新发现的地质灾害进行全面的修编,特制定本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全镇共有地质灾害点5处,涉及5户,人口18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崩塌等,均属突发性地质灾害。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情况:       

1.宽田村2户屋后滑坡,需转移28人。

2.土坑村2户屋下隐患点,需转移26人。

3.下地村1户屋后滑坡,需转移14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分队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副组长、相关副科级领导为副组长、各基层所站负责人及干部为成员的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

下设应急分队,由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支部书记为队长、副村主任为队员。(详情见附件1

(二)职责分工

镇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置并上报,负责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村两委组织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转移路线及安全避险地点明确。
  防灾责任人、协管员及监测人员要做到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和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村组织做好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

三、应急响应

当接到省级或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由村支书负责把信息通知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的群众,做好各项防灾和转移的准备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三级时,村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应在岗在位,村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和巡查监测员应对地质灾害点和房前屋后危险性高陡斜坡进行一天多次的巡查和监测,一旦发现险情报告领导小组、象湖镇政府和象湖国土资源所。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二级时,村主任、村民组小组长和巡查监测员应对村内地质灾害点和危险性高陡斜坡进行加密巡查和监测,并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现险情,监测巡查小组立即报告领导小组、象湖镇政府和象湖国土资源所。对部分隐患较大或有明显形变迹象的地质灾害点应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一级时,村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应急处理紧急会议。村领导小组成员按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深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动员或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并保证避险场所安全可靠,安排好被转移群众的生活。村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和巡查监测员加强灾害点和村范围其他区域的巡查和防范,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并电告领导小组、象湖镇政府和象湖国土资源所,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被转移群众擅自回流。

四、转移工作的实施

镇政府、各村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预警情况有序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具体由相关村包村干部、村干部组织人员转移避让,应急转移信号为:电话通知、鸣锣或高声喊叫。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员名单和转移安置情况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民政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后生活物资的供给。卫生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的药品发放及灾区的防疫工作,确保灾区不发生疫情。公安部门要做好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其它有关部门都应按自己部门的职责切实开展好工作。

 

附件:1.象湖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

小组和应急小分队名单

2.象湖镇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员名单和转移安置

情况表

 

 

 

 

 

 

 

 

 

 

附件1

 

象湖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名单

 

一、象湖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

      长:蒋志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曾绍钰  武装部部长

    长:陈 涛  乡村振兴中心主任

       张士芳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詹龙海  副主任科员

     员:陈文斌  综合执法队队长

蒋金锋  派出所所长

       张俊萍  党政办主任

易必章  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苏玉水  卫生院院长

陈福义  民政办主任

廖龙骏  水利站负责人

陈雨农  安监站站长

陈冠奇  供电所所长

李发  财政所负责人

邓同华  象湖中心校校长

陈正金  象湖中学校长

陈成水  公路工作站负责人

郑大中  农技站站长

林日璋  国土资源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值班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值班电话13605928428,在汛期期间,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成员的移动电话应该24小时不关机。应急行动时,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上情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二、应急分队名单

村别

职务

姓 名

备 注

宽田村

队长

陈炜山

 

队员

王永炎

 

土坑村

队长

陈金程

 

队员

苏炜诚

 

下地村

队长

陈元树

 

队员

陈晓雯

 

 

 

 

 

 

 

 

 

 

附件2

 

 

象湖镇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员名单和转移安置情况表

 

 

 

行政村

隐患点名称

需转移户情况

安置

地点

包村

领导

监测

人员

人口

1

宽田村

苏龙周

陈木全

2

8

宽田村部

詹龙海

苏龙周

陈木全

陈炜山

王永炎

2

土坑村

苏泗龙

陈炳灶

2

岐山祠堂村部

陈涛

苏泗龙

陈炳灶

陈金程

苏炜诚

3

下地村

陈元海

1

4

陈元辉家

张士芳

陈元海

陈元树

陈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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