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10-0600-2020-00001
  • 备注/文号:象政〔2020〕3号
  • 发布机构:象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2
  • 内容概述: 象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象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象湖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0-03-20 12:08
 

各村委会,镇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综〔2020〕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组建普查机构。成立象湖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站,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村于2020年4月底成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组,组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负责本村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和调查登记工作。各村各单位要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建立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纳入村年度绩效考评。各村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人口普查主体责任,通力协作、各尽其责,确保普查职责落实到位。 

  二、强化普查保障 

  (一)落实普查条件。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所需的办公场所、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普查机构应从统计、公安、民政、教育、卫生院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站、所抽调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切实增强普查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各村普查机构要精心选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工作,组建一支思想好、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普查队伍。 

  (三)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普查机构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横幅、海报、临街 LED 屏等户外广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手段,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大力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 

  三、确保数据质量 

  (一)坚持依法普查。严格遵守普查法律法规,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抵制在普查中弄虚作假和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加大对普查违纪违法行为和数据造假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二)坚守质量底线。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人口普查方案、岗位责任制和质量控制制度,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切实加强普查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加强督导落实和质量抽查,加强数据审核和质量评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漳平市象湖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象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漳平市象湖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郭启烈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加辉  主任科员

成  员:刘永辉  人大主席

何少俊  党委副书记

陈  康  纪委书记

刘佛保  组织委员

苏喜斌  宣传、统战委员

李文标  武装部部长

杨庆富  副镇长

邓明炫  科技副镇长

蔡伟煌  副科级司法所所长

陈允龙  主任科员

占龙海  副主任科员

李奇山  副主任科员

蒋金锋  派出所所长

叶宏达  国土所负责人

刘文峰  林业派出所所长

苏玉水  卫生院院长

陈正金  中学校长

邓同华  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统计站,办公室主任由陈加辉主任兼任,成员:曹业林、林紫薇、邓丁兰、余维杰、詹秀青、郭珊珊,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并认真做好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以上人员如有职务调整或变动,由继任者自行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