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政〔2018〕120号
关于成立2019年农村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52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病重残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6〕289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增强低保制度惠民实效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民保〔2017〕281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复核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民保〔2018〕7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保〔2018〕71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7〕83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低保及特困对象评审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18〕1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2019年农村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平超(党委书记)
副 组 长:郭启烈(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晓晶(纪委书记)
李文标(民政办分管领导、驻长塔村)
成 员:苏喜斌(驻象湖村、杨美村领导)
刘佛保(驻上德安村领导)
杨庆富(驻禄前村领导)
刘丽珍(驻下德安村领导)
邓明炫(驻灶头村领导)
蔡伟煌(驻科山村、龙门村领导)
陈加辉(驻宽田村、半华村领导)
占龙海(驻下地村领导)
李奇山(驻土坑村领导)
苏小燕(党政办负责人)
陈福义(民政办负责人)
黄燕洁(民政协理员)
许慧珍(文物站干部)
邓丽娜(村级后备人才)
林秀惠(三支一扶)
漳平市象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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