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11-07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吾祠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1
  • 内容概述: 关于公开征求《吾祠乡2026年脱贫户激励性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吾祠乡2026年脱贫户激励性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6-04-01 15:15

  漳平市吾祠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吾祠乡2026年脱贫户激励性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漳平市委、市政府关于“四不摘”工作部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造血式”帮扶模式,激发脱贫户自立增收积极性,结合我乡实际,我乡起草了《吾祠乡2026年脱贫户激励性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脱贫户及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征求意见方式

  1.书面邮寄:邮寄至漳平市吾祠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邮编:364400),信封注明“激励性帮扶项目意见反馈”。

  2.现场提交:前往吾祠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现场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电话:0597-7610059小李

  三、有关要求反馈意见请注明提出单位/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以便进一步沟通联系。 

  附件:吾祠乡2026年脱贫户激励性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特此公告

  漳平市吾祠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附件

  吾祠乡2026年脱贫户激励性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1.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漳平市委、市政府“四不摘”总体部署,结合吾祠乡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2.工作目标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激励性产业帮扶、经营主体带动、自主创业等方式,加快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步伐,实现脱贫户收入明显增加、脱贫村生产生活明显改善、脱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持续构建长效“造血式”帮扶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吾祠乡脱贫户激励性帮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申报、审核、验收、资金发放等全流程工作。

  组 长:李清标(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徐隆生(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卢文一、刘名赛、陈炎明、官必烺、杨翠梅、骆姝昳、蒋炜杭、陈洪涛、陈文静、邓哲康、李丽华,各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及乡村振兴协理员。 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帮扶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面向有劳动能力脱贫户实施10类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实行按规模补助、每户封顶10000元,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农业

类型

项目名称

规模要求

补助标准(元)

1

毛竹管理

种2亩以上,封顶2000元

500元/亩

2

食用菌

10000棒以上

0.2元/棒

3

蔬菜/生姜

面积2亩以上

250元/亩

4

油茶管理

2亩以上

200元/亩

5

水稻/玉米

2亩以上

500元/亩

6

林下种植

种1亩以上

500元/亩

7

鸡、鸭

封顶50只

(含鸡、鸭栏设施及饲料)

30元/只

8

蜜蜂

5箱以上

300元/箱

9

发展2头以上

(含牛栏设施补助)

750元/头

10

发展5头以上

(含羊圈设施补助)

750元/只

 

  备注: 1. 每户年度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 2. 新增特色产业项目,按市场标准另行核定补助。 3. 实际补助按上级下拨资金比例足额发放。

  五、申报条件

  1.吾祠乡常住、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

  2.年龄原则上:男性60周岁以内、女性55周岁以内;

  3.申报项目属于本方案确定的产业类型;

  4.自愿参与、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具备产业发展基础条件。

  六、申报程序

  1.农户申请:脱贫户向本村乡村振兴协理员提交书面申请及申报表。

  2.村级核实:村“两委”、驻村干部实地调查,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乡级审核:村级材料统一上报乡脱贫办,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补助对象。  

  七、验收与资金管理

  1.验收主体:乡脱贫办牵头,联合驻村领导、驻村队长、村主干、协理员实地验收。

  2.验收内容:申报规模真实性、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3. 资金发放:验收合格后,按标准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公开公示。

  八、绩效目标 

  1.提升脱贫户产业发展积极性,提高特色产业覆盖率;

  2.降低产业发展成本,稳定脱贫户经营性收入;

  3.推动从“被动帮扶”向“主动发展”转变;

  4.规范全流程管理,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九、附则 

  1.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5年有效。

  2.原《吾祠乡2025年脱贫户激励性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吾政规〔2025〕1号)同时废止。

漳平市吾祠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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