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01月06日)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标题 |
内容概述 |
有效性 |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2.主题分类:政府信息所属目录的主题分类。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文号:政府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5.公文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制作发文日期。
6.标题:政府信息的标题。
7.内容概述:政府信息的标题。
8.有效性: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政府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漳平市人民政府”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点击“依申请公开”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具体网址:http://www.zp.gov.cn/zwgk/zfxxgkzl/szfxxgk/ysqgk/。
2.邮件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漳平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双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复制填写电子版《漳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发邮箱至sydwzf@163.com。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漳平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吾祠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复制《申请表》,填写后向送交政府党政办(地址:漳平市双洋镇城内村交通巷11号双洋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
3.当面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可到漳平市双洋镇城内村交通巷11号双洋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综合办公室直接申请,由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表》。
政府党政办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关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查证属实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漳平市人民政府(乡镇)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申请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
工作单位 |
|
传真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邮政编码 |
|
|||||
通讯地址 |
|
|||||||
法人/其他组织 |
法人/组织名称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姓名 |
|
机构代码 |
|
|||||
法人代表 |
|
传真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邮政编码 |
|
|||||
通讯地址 |
|
|||||||
所需信息情况 |
信息名称、文号 |
|
||||||
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
|||||||
信息载体格式 □ 纸面 □ 电子文档
|
获取信息方式 □ 邮寄 □ 电子邮件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备注 |
|
注:请提供真实准确的姓名、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