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906-0600-2019-00006
- 备注/文号:南政〔2019〕20号
- 发布机构:南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4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南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2019〕20号
漳平市南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吸取福州“2.16”房屋坍塌事故教训,加强全镇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根据省、龙岩市、漳平市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研究,现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南洋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洋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两违”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面貌。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4日前完成)
一是及时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南洋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部署安排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摸底排查(5月28日前完成)
按照属地落实原则,采取村干部、包村干部包片负责,通过房屋业主自查,各村包村干部、村干部进村入户排查,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
1.排查重点。
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已列入龙岩市级存在“红”“橙”“黄”“蓝”等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含厂房、空心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两违”房屋(含厂房)及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特别是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自建房。
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层(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2.排查步骤。
(1)业主自查。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28日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附件2)报告镇规划所。
(2)村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附件2)
(3)镇抽查。镇政府组织规划所、国土所、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实地抽查,并利用卫片航拍技术,将重点区域排查结果在卫片编号标记,实行比对核查。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部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全覆盖入户排查。各村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
4.建档立卡。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照片留痕,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村干部、包村领导干部、乡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6月4日前上报漳平市政府和漳平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附件3)
(三)处置整治(2020年2月24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村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土坯)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各村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
三、工作要求
1.落实监管责任。各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确保安全。
2.落实整改闭环。各村要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档”“一房一策”“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厂房)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做到闭环管理。
3.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农房和危房改建审批监管机制、“两违”巡查治理管控机制、房屋租赁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保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镇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各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规划所)。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对影响恶劣的要较真碰硬,形成震慑。
2.严肃纪律,强化问责。专项行动实行包村包片负责制,各相关部门、村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各相关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
各村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季度整治落实情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市住建局。
附件:1.南洋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排)查记录表(四种类型房屋结构)
3.南洋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
漳平市南洋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附件1
南洋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吕子钦 镇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组长:陈 康 镇副镇长
成 员:江瑾华 规划所负责人
李仕柏 国土所所长
陈智军 环保站负责人
陈柏泉 林业站站长
陈卢笙 民政办负责人
陈虹敏 综治办负责人
王加南 司法所所长
苏炳欣 供电所所长
林风云 卫生院院长
卢耿君 派出所所长
李俊锬 水利站负责人
叶 松 安监站负责人
附件2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砖混结构、土坯房) 编号: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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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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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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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层,地下层、地上层 |
建筑面积 |
m2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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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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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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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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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10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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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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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钢结构) 编号: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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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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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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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层,地下层、地上层 |
建筑面积 |
m2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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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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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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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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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柱梁连接节点或柱脚节点出现焊缝撕裂、螺栓松动、变形等严重损坏 □1.2钢柱明显变形且柱间无支撑 □1.3无下弦拉杆的人字屋架,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构件或连接件有裂缝或锐角缺口 □2.3受力构件因锈蚀导致截面损失量大于原截面的10%,或屋架锈蚀杆件数量占杆件总量的10%以上 □2.4梁、板等水平构件明显下挠 □2.5梁明显侧弯 □2.6柱明显变形 □2.7屋架明显下挠 □2.8屋架支撑系统松动失稳,已导致屋架倾斜 □2.9悬挑结构(雨棚等)斜拉杆明显变形,或明显裂纹,或严重锈蚀 □2.10屋架支撑系统缺失,或已出现变形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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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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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
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框架结构) 编号: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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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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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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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层,地下层、地上层 |
建筑面积 |
m2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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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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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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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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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且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3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对侧混凝土压碎 □1.4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5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 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3柱、梁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4阳台或雨篷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5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2.6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7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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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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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福建省房屋安全隐患自(排)查记录表(2019年2月版)
(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 编号: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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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建成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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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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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层,地下层、地上层 |
建筑面积 |
m2 |
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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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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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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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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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上部砖混结构墙体出现斜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1.4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5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压碎 □1.6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7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柱、梁、板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10阳台或雨棚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11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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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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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附件3
南洋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
序号 |
地址 |
业主姓名 |
房屋基本情况(建设年代、建筑机构、楼层、建筑面积) |
房屋类别 |
隐患问题 |
整治意见(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完成时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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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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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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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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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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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负责人签字: 包村干部签字: 包村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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