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灵地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灵地乡 时间:2012-04-10 00:00

 

2011年灵地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龙岩市、漳平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密切干群关系、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现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灵地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灵地乡政府联系(地址:灵地乡灵地街8号;邮编:364407;电话:7630001;传真:7630000)。
一、概述
2011年,我乡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上,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围绕重点,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保密事项外,所有与群总切身利益相关的,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事项均作为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1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我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各部门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乡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相关部门也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二是通过新闻和报刊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处理政府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接待咨询投诉46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口头申请若干宗,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2011年,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1人,为兼职人员,各工作部门人员配合完成,明确了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年,我乡共投入1.2万元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四个季度投入,分别包括设施设备、资料印刷、业务培训和其他。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1、少数人员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乡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改进措施。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交通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