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912-07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灵委〔2026〕22号
- 发布机构:灵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9
- 内容概述: 中共漳平市灵地乡委员会 漳平市灵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灵地乡2026年普法和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灵委〔2026〕22号
中共漳平市灵地乡委员会 漳平市灵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灵地乡2026年普法和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基层所站:
现将《灵地乡2026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漳平市灵地乡委员会 漳平市灵地乡人民政府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灵地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6年,既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也是“九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肇始之年。灵地乡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各项规定。紧扣漳平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锚定全面依法治市目标任务,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夯实治理根基,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与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更高水平的平安灵地、法治灵地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支撑。
一、锚定法治思想引领,推进全民普法提质
(一)坚持党建引领,完善普法治理格局。严格对标《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要求,牢牢把握党领导法治建设这一根本原则,确保党的领导全面覆盖普法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党委牵头抓总、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做到统筹规划一体部署、重点任务一体推进、成效考核一体落实,不断优化上下贯通、协同联动、共建共治的法治工作新局面。
(二)深学法治思想,厚植全民法治理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常态化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创新传播载体,依托新媒体平台拓展线上宣传阵地,精心开展线下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常态化传播,引导全乡干部群众坚定法治信仰、主动传播法治理念、模范践行法治要求。
(三)压实普法责任,提升依法宣传实效。全面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各部门普法职责清单,推动普法责任落地见效。鼓励一线执法人员立足执法办案全过程,主动向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解读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深度剖析、常态化法律风险预警提示等举措,变被动普法为主动普法,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让法治理念真正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根植人心。
二、强化重点法律宣传,筑牢平安建设防线
(一)深耕宪法宣传教育。持续常态化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统筹策划“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教行动,通过主题宣讲、阵地宣传、活动互动等多种形式,推动宪法精神走进广大人民群众。同步系统抓好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宪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普及与解读宣讲,不断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观念、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社会尊宪守宪、爱国守法的思想共识。
(二)抓实法典普及宣传。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系列活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深入普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各类涉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以法治赋能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同步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全方位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恪守生态法治底线,让生态文明法治理念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三)强化重点法律宣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纳入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和常态化宣传清单,积极开展夜间讲习堂、法治精品课堂、干部法治大讲堂“三堂课”,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覆盖面。持续加大常态化扫黑除恶舆论宣传和法治引导力度,常态化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解析、防范常识普及、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群防群治,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线索,全力营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劳致富、安定和谐的社会治理新风尚。
三、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加强全域法治宣教
(一)贯彻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核心,聚焦重点对象、分层分类推进精准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基层治理与群众生活,在实践中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
(二)聚焦重点内容。始终以提升全民法律素养、筑牢基层法治建设根基为核心目标,全面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法治需求,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开展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重点聚焦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扫黑除恶、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殡葬整治、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应急消防、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教育医疗、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退役军人权益保障、防治家庭暴力、生活垃圾分类、个人信息保护等一系列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线下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村部等便民阵地,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设置普法展板等多种形式,推动法治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融入日常生活。同时深度依托互联网、新媒体传播平台,灵活运用法治短视频、动漫图解、线上普法专栏、微信推文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传播形式,用通俗易懂、直白接地气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讲解法律案例,打破法治宣传的时空限制,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切实让广大群众学法律、懂法律、用法律,有效提升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围绕重点对象。紧盯“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学法考法活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专项行动,围绕校园安全、防性侵、反诈等主题,用好动漫微视频、典型案例等精品教材,筑牢校园法治防线。面向企业开展“法律体检”“送法进企业”,引导合规经营。针对农村居民、妇女、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科学谋划普法布局,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一)总结一线经验。对标漳平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相关目标任务,紧密贴合我乡实际发展与法治建设现实需求,充分总结归纳基层一线普法经验与做法,为漳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精准、务实、管用的经验指南。
(二)深化品牌建设。持续做强做优“蒲公英”普法特色品牌,依托现有“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职能,全力推进“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中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志愿服务工作要求,明确各志愿者中队职责任务,确保我乡“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中队常态化开展不少于3次的公益普法活动,累计完成至少60小时信用时数的志愿普法服务,推动普法志愿服务走深走实,让普法力量延伸至基层各个角落。
(三)营造法治氛围。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工作的内生动力,构建多元协同、多方联动的社会化普法格局。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各类社会主体主动履行普法责任,立足自身行业属性与业务特点,精准对接社会公众法治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主题普法活动。全力支持各类媒体扛起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主流平台常态化开设普法专栏、专题节目,灵活运用短视频、线上直播、图文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提升普法工作吸引力、传播力与影响力,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全力支持、广泛参与普法工作的浓厚法治氛围。
附件:灵地乡2026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灵地乡2026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一、灵地乡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1.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和;
2.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5.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6.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7.学习宣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党内法规;
8.锚定“法治灵地”建设目标,全乡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与业务工作范畴,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普法宣传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与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政策文件的宣传普及工作,推动行业普法融入日常业务办理、执法监管、服务群众全过程,切实提升行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灵地乡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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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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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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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办 安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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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妇女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
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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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植树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林业站 |
|
“3·22”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水利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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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春季开学第一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
学校 司法所 派出所 |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党政办 综治办 宣传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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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世界地球日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自然资源所 |
|
职业病防治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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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工会 |
|
民法典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宣传办 司法所 |
|
全国助残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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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安监站 |
|
食品安全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安办 卫生院 |
|
安全生产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应急办 安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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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龙岩市奇和洞遗址保护条例 |
文旅办 |
|
“6·1”儿童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妇联、乡团委、 民政办 |
|
“6·5”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
环保站 |
|
“6·25”全国土地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自然资源所 |
|
水土保持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水利站 |
|
“6·26”国际禁毒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
综治办 派出所 |
|
“7·1”党的生日 |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纪委监委 组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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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颁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
司法所 |
|
节能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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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建军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
退役军人事务站 |
|
“9·30”烈士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退役军人事务站 |
|
“9·20”中国统计开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统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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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第一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
学校 司法所 派出所 |
|
世界粮食日 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
农综办 农综办 |
|
全国敬老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民政办 |
|
“11·9”消防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安监站 |
|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颁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
组织办 综治办 派出所
|
|
防艾滋病日 |
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卫生院 |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派出所 道安办 |
|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宣传办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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