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1-0600-2020-00005
  • 备注/文号:漳菁办〔2020〕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菁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菁城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0-02-28 17:17

各经合社:

     当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经合社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盯紧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菁城林区安全稳定,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根据《漳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漳森防指[2020]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春季特别是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推进新时代文明新风,引导广大群众转变思想,移风易俗,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灭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灭火社会氛围,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2月26日至4月30日间,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目的和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防灾减灾思想。各经合社要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和论述,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确保改革过渡期森林防火工作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措施不减、力度不降。森林防火涉及千家万户,群众防火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防火工作的成效,要紧紧围绕“防森林火灾,保平安林区”主题,在全街道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突出抓好《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法律法规、林区安全用火、安全扑救常识的宣传,大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防范胜于救灾”观念,强化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二、不断丰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1、开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案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会议、社区(经合社)公开栏、微信、横幅、标语、LED显示屏等方式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预防与扑救等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及时张贴禁火令、标语、群发短信、入户签订等方式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2、广泛深入宣传野外生产性用火管理规定。广泛宣传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意义和计划烧除的实施规程,引导群众有计划、规范地进行烧除;普及林区安全用火、安全扑救常识、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科学造林。

     3、开展以提倡文明祭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移风易俗。针对清明野外祭扫习俗,倡导通过鲜花、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减少火灾隐患。在扫墓祭祖集中时段,在进山路口向扫墓等人员宣传林区防火规定。

     4、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知识,并注意增强宣传工作实效性。充分发挥护林员、老人会及其它协会的作用,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切实清除宣传盲区,切实解决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

 5、各经合联社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时间节点;要充分利用资源,丰富宣传形式,在宣传月期间至少要在主要路口悬挂大型横幅标语一条、出动宣传车至少2车次以上,在辖区张贴临时标语十条以上;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积极主动协调教育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以“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内容的“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三、及时总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经验和做法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查找不足,及时总结,改进工作。活动结束后将总结报告及相关影像、承诺书宣传单等材料于2020年5月6日前上报菁城街道。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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