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1-0600-2019-00019
  • 备注/文号:漳菁办〔2019〕6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0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印发《关于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印发《关于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菁城街道办事处 时间:2019-10-14 11:32

 

各社区居委会、经合社、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印发《关于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龙脱贫指〔201912)通知精神,结合街道“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现将《菁城街道办事处关于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

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街道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自查抓好整改,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主要表现:(1)存在“思想松懈”“自满意识膨胀”“厌战情绪”等现象。(2)贯彻落实扶贫工作制度、工作要求方面存在偏差,工作实效性有待提高。(3)职能部门未充分履职,协作意识不强,决胜脱贫攻坚合力不够。行业扶贫政策落地存在死角,资金监管不到位等。

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督促各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分内职责。运用好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真正落实责任:

1.认真落实街道党政主要领导遍访辖区内贫困户要求,社区、经合社两委主干每年遍访贫困户二次以上,各社区书记要熟悉辖区内贫困户信息。

2.街道扶贫办加强业务工作,负责扶贫政策落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3.街道纪工委1+X”督查工作要求,强化部门履责情况,监督检查。

4.严格按照《漳平市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对因没有充分履职,致使出现四类21种情形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关于“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主要表现:1教育扶贫台账不完善,资料不完整。(2)贫困户个别成员未纳入医疗救助申报系统。(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有差距,签约履约质量不高。(4)贫困人口因病长期服药,家庭负担重,存在返贫风险。(5)贫困户住在亲戚家或租房,就认定住房安全已解决。

“两不愁三保障”是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也是检验脱贫成效的标杆,必须狠下“绣花”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1. 由街道扶贫办牵头,各社区、经合社每年春、秋两学期入户对适龄学生采集就学信息,并按市内、市外分类分学段建立资助台账。

2. 加强信息共享,实现贫困人口信息与医保信息更新同步。对因信息填报不完整、新增或返贫等原因未纳入医保系统的,及时上报市扶贫办,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录入系统并给予享受医保政策。

3.按照龙岩市关于家庭医生服务的“十条意见”和“八条措施”,加强社区医生队伍建设,建立符合菁城特点的服务团队和服务包,落实服务记录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率。

4. 各社区、经合社要及时掌握贫困户人口大病信息,确保加强落实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政策,推行健康扶贫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把贫困人口目录内年度自付住院费用控制在3000元以内。

5. 进一步排查核实,对租住他人房屋的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房屋通过修缮加固后可达到B级以上的,纳入危房改造给予补助。

三、关于脱贫措施不够精准问题

主要表现:1)产业扶贫力度不够,激励性扶贫存在平均分配,参与各方权责不清等问题。(2)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知晓率低。(3)扶贫小额信贷推动力度不够、审核材料不齐全。贫困户未按规定使用贷款,存在户贷企用和贷款逾期等问题。

要坚持把生产发展和就业创业作为稳定脱贫的重点,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进政策落地、激发内生动力、促进自立增收:

1.坚持激励性扶贫模式,因人因户施策。实行合约保障制度,明晰政府、经营主体和贫困户三者责权利。对贫困户和经营主体实行竞争上岗和优胜劣汰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促进经营主体提高技术、市场等方面服务质量,实现激励性扶贫项目持续发展。

2.补齐小额信贷申请材料,按流程规范建档。加强政策宣讲,明晰贷款与资助的区别,引导督促贫困户按期还款。

3.分类稳妥处置逾期贷款。对因灾、因病、突发事故等确无还款能力的,可用风险补偿金偿还;对有还贷意愿但因客观原因一时无法还贷的,采取按相关规定办理续贷或贷款展期的方式助其渡过难关;对恶意拖欠、逃债、赖账的,银行机构将其纳入失信债务人名单,并依法清收。

四、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主要表现:1)扶贫资金滞留、闲置、拨付不及时等。(2资金监管不严,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扶贫资金,骗取、套取、违规使用资金,搞“平均主义”,项目未公开公示,阳光化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3扶贫(惠农)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红黄灯预警处理不及时。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

1.严格按各类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加强监管。对超标准、超范围使用或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应责令收回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推行项目资金帮扶目录制度。按照帮扶项目所需投入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制定项目资金补助目录。

3.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原则,把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纳入公示公告范围。

4.实行扶贫资金使用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监控,定期开展跟踪分析。原则上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扶贫项目库,不得申请相关预算。

5.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1+X”精准监督,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强化信访举报核查,加大违规使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实行通报制度,达到“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

6.严格按对口帮扶资金至少80%用于促进贫困户脱贫项目的要求,把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教育、医疗、就业、培训、电商、旅游、搬迁、危房改造等扶贫项目上。

7.加强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数据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在收到资金后30日内拨付,并在拨付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录入系统。减少红黄灯预警(资金拨付对象必须在系统中且可享受帮扶政策、补助资金应发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一致、拨补填报金额与银行反馈金额一致、中央扶贫发展资金补助到户额度不超过1万元)。对省25项到户扶贫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在拨付时需填写监管编码,相关金融机构按规定进行追踪、反馈、确认。

8.宣传好“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指导干部群众下载使用,提高应用率,提升精准监督力度。

五、关于扶贫领域作风不扎实问题

主要表现:1)挂钩干部帮扶指导不到位,与贫困户联系不够紧密,帮扶措施比较单一,不够精准有力,群众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2部分贫困户除政策性社会救济和补助外,无其他稳定性收入,脱贫质量不高。(3存在“数据、账面”脱贫苗头,贫困退出标准把握不严,脱贫验收程序不规范,已标记脱贫人口仍存在多计预期收益高估收入、住房条件差、医疗费用支出大且未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4干部出现思想松懈、消极懈怠、干劲不足、厌战、自满等问题,基层队伍建设较弱。

工作作风决定工作成效,必须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改变干部工作作风,建立长效干部考核机制,促使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真扶贫、扶好贫”:

1.严格落实干部挂钩帮扶制度和工作纪律,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对干部挂钩帮扶的督促检查,对“两本手册”填写不完整、挂钩帮扶不到位、信息录入不及时的,通报干部所在单位,责令限时整改;对因没有充分履职导致挂钩帮扶工作“情况不明、数字不准、工作不实、管理不严”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2.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严守“四不退出”规定。

3.坚持把发展生产和就业作为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手段,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项以上的增收项目。加强村集体经济增收能力培育,确保村集体经济有一项稳定收入来源。

4.配强配齐基层扶贫队伍,强化综合业务培训或正向激励干部机制。

六、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主要表现:1一户一档不规范、不完整,基础工作不牢,信息采集不准、贫困人口增减未及时更新等。(2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帮扶人未签字、无帮扶项目,帮扶措施未分类等。(3市精准扶贫信息网数据不全不准。

基础档案是体现脱贫成效的历史性资料,必须按照规范建档要求,查缺补漏,确保准确、完整、规范、真实:

1.强化建档立卡数据核对工作,及时核实、修正数据信息,提高信息准确性、逻辑性和完整性,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信息一致。

2.一户一档要求,做好贫困识别、脱贫措施、政策扶持、贫困退出等环节的材料收集归档。开展档案质量回头看,重点检查建档工作的规范性、信息的准确性、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3.实行扶贫手册调阅制度,每季度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及分管领导审阅。

4.街道扶贫办每季度分析台账数据,确保线上线下一致。加强部门数据对接,行业扶贫数据由有关部门提供、核实并导入。

5.街道扶贫部门要实时关注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外网数据更新变动,发现数据有误的,应及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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