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916-07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漳官政〔2026〕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官田乡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漳官政〔2026〕4号
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官田乡
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学校、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扎实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格局,全面提升辖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决定成立漳平市官田乡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锡锋 官田乡统战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教育工作)
副组长:陈岳峰 官田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 员:邓建生 官田乡派出所所长
林栗洁 官田乡司法所干部
黄婉娴 官田乡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黄皆键 官田乡团委书记
黄 微 官田乡妇联主席
赖晓芸 官田乡政法干事
陈利建 梅营小学校长
陈海芸 官田中心园副园长
陈建强 官田中心学校家长代表
陈友东 梅营小学家长代表
(二)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官田中心学校,负责日常协调与事务处理。
办公室主任: 陈岳峰(兼)
办公室副主任:陈利建(兼)
二、主要职责
(一)委员会总体职责
1.统筹推进辖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
2.搭建家校社协同育人平台,整合乡镇、学校、社区、家庭资源,形成育人合力。
3.指导辖区学校开展家长学校建设、家庭教育课程、亲子活动等工作,提升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4.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培训和指导,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营造家校协同育人良好氛围。
5.聚焦特殊群体学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开展精准化家庭教育帮扶。
6.监督、评估辖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乡镇分管领导:统筹委员会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资源,保障工作经费,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2.中心学校: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落实日常指导服务,负责家长学校运营、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台账管理。
3.妇联:牵头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亲子主题活动,关爱困境妇女儿童,联动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4.团委:负责青少年思想引领,开展适合青少年的家校共育活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治指导、心理疏导、监护纠正。
6.派出所:办理校园及周边涉未成年人案件,整治校园周边治安。
7.家长代表:反馈家长育儿需求,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家庭教育工作落实,搭建家校沟通桥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规范运行,注重实效。
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导,健全档案。
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活动资料等台账管理,确保工作全程可追溯。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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