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16-2500-2020-00004
  • 备注/文号:漳官政〔2020〕43号
  • 发布机构:官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03
  • 内容概述: 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03 10:13

                                          漳官政〔2020〕43号

                              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漳安委办〔2020〕51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乡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治理

  1.紧盯重点场所。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集市、民宿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3.加强隐患治理。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废品回收站、老旧市场、农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吸取泉州“8·8”较大火灾事故教训,依据《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加强利用既有自建民房改作为生产加工、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

  (二)加强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

  1.加强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2.落实隐患整改。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对符合要求的重大隐患列入2021年红色橙色安全隐患,实行政府领导挂钩,统筹推进红色橙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加强网格化管理。针对“三合一”场所、废品回收站、老旧市场、城中村、出租屋、农村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摸排,对消防设施损坏、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等隐患开展排查,列出整改计划,明确责任时限,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向群众宣传“小火亡人”警示案例、消防安全常识、出租屋和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等,传授居民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

  2.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全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

  (四)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消防部门要针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加强熟悉演练,发生险情及时处置。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行业部门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门别类开展集中检查,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集中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办要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详实的排查工作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要开展约谈,督促工作落实。

  2.规划所、道安办。重点开展全乡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各村居民加强自家房屋整治,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的隐患。

  3.派出所。要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20〕78号)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对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加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沿街店面、废品回收站、农村老旧房屋等单位场所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4.安监站。突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2.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实战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2020年11月30日已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三)严肃考核问责。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官田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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