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16-2500-2023-00019
  • 备注/文号:漳官政〔2023〕17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官田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请示
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官田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请示
时间:2023-11-23 09:02
  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官田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

和使用土地的请示


漳平市人民政府: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应呈报漳平市人民政府审批。我乡按照规定要求对本批次用地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批次用地共5幅,总面积0.06公顷,申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0.06公顷(其中:林地0.06公顷),符合漳平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官田乡和坑村村庄规划。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各类保护区规划,不在各类保护区范围内。

本次上报用地,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

二、本次上报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已勘测定界,拟使用官田乡和坑村集体林地0.06公顷,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关于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本次上报审批无需补充耕地。

四、官田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拟安排符合规定的村民5户30人,均符合村民建房申请条件,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均未占用基本农田,均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五、2023-01-01号地块使用林地面积为120平方米,2021年10月与疑似违法监测编号350881204D1910P1068地块重叠,重叠面积120平方米。违法监测编号350881204D1910P1068地块为和坑村村民陈志华于2019年10月份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漳平市官田乡和坑村(31林班07大班110小班)林地上推平台建居住铁皮棚,非法占用林地面积726平方米。经漳平市林业局漳林罚决字202104019号处罚并处罚金15246元,于2021年10月底疑似违法监测编号350881204D1910P1068地块已完成整改,其余4地块均无违法用地。

综上所述,漳平市官田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报批程序合法、报件材料齐全,我乡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合规性负责。现予以呈报,请予审查。

 

附件:官田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花名册

 

 

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此份文件为主动公开)



 

附件:

官田乡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花名册

单位:平方米

序号

姓名

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码

原用地情况

拟安排情况

所在镇、村

占地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

所在镇、村

占地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

1

陈志华

6

350881198212010576

官田乡和坑村

70

70

官田乡和坑村

120

300

2

汤庆森

6

352626194412040575

官田乡和坑村

70

70

官田乡和坑村

120

300

3

陈晓义

6

352602196602240576

官田乡和坑村

60

60

官田乡和坑村

120

300

4

陈晓平

6

352626197209200573

官田乡和坑村

60

60

官田乡和坑村

120

300

5

陈晓淮

6

35260219771028057X

官田乡和坑村

60

60

官田乡和坑村

12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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