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7-0700-2023-00013
  • 备注/文号:拱政〔2023〕10号
  • 发布机构:拱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1
  • 内容概述: 拱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拱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1 17:39

拱政〔2023〕10

  拱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监督,确保农村集体资金与资产安全,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 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规定和省厅、漳平市农业农村局部署,决定在各村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集体财务审批权的村“两委”成员。

  (二)审计范围。2021年和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重点对因村集体经济管理问题引起群众不满,以及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开展审计监督。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审计内容主要是村集体财务运行情况,包括村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重点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三资”被侵占、项目工程不规范、新增债务多及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三、审计方式和时间

  本次审计拱桥镇以抽签方式从7个村中选取审计对象。梧地村作为2021、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重点村落,已经于2023年6月份由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审计完成,不列入此次镇级审计对象。拱桥镇将自行组织抽查2个村开展审计,于20239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审计时间由各审计组另行通知。

  四、及时报送材料

  审计完成后,被审计村依据书面审计报告及时整改问题并上报整改情况。

  联系人:林子婕,联系电话:13107621518

  附件:拱桥镇联合审计组织领导小组                               

拱桥镇人民政府

202391

  附件

  拱桥镇联合审计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

陈礼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余  昕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员:

张永佳

财政所所长

 

郑苏俊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余代法

农技站干部

 

刘建新

农技站干部

 

陈金土

农技站干部

 

黄妍媛

畜牧站干部

 

陈惠安

畜牧站干部

 

林子婕

经管站干部

 

张桥英

经管站干部

 

朱承士

会计核算中心干部

 

杨家栋

财政所干部

 

胡雪娇

财政所干部

 

赖达炜

村镇站干部

 

赖瑜惠

环保站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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