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2-06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桂办〔2025〕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1
  • 内容概述: 桂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5年桂林街道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5年桂林街道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5-03-11 15:23

各社区、村委会:

为落实2025年我街道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流行,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以及《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制度稳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的通知》《2025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2025年福建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5年龙岩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5年漳平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我街道制定了《2025年桂林街道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人民政府桂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桂林街道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立足维护养殖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储运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

(三)免疫要求。全面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二、病种和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街道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关养殖场(户)按规定逐级报省厅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口蹄疫:对全街道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0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街道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按照《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禁止对种畜和奶畜实施布鲁氏菌病免疫。根据我省布病防控实际,结合风险评估情况,继续开展家畜布病非免疫净化建设,对种畜和奶畜以外的其他家畜,原则上不实施布病免疫,对检出的布病阳性动物,按规范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三、疫苗种类

高致病性禽流感: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 Re4株,或H5N2rHN5801株+rGD59株,H7N9 rHN7903株)。

口蹄疫:0型-A型二价灭活类疫苗。

小反刍兽疫: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规模养殖场可根据本地、本场实际情况,选择与流行毒株抗原性匹配的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的,应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合法合格产品,自购疫苗只限自用,严禁以技术服务、推广、代销、代购、转让等名义进行变相销售或经营。

畜禽养殖场户根据《2025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推荐的免疫程序,并结合本场、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四、防疫密度

要求达百分百,抗体效价达市局要求。

五、主要任务

1.实行“先打后补”。全街道所有规模养殖场全面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加强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确保规模养殖场政策知晓率、疫苗自购率、免疫实施率均达到100%,确保通过审核的养殖场100%补助到位。

2.严格疫苗管理。落实强制免疫疫苗供应管理制度,加强对疫苗验收、保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监管,实行全程冷链运输,确保疫苗供应和质量安全,规范疫苗供应记录和台账管理,做好废弃疫苗无害化处理。

3.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养殖业主免疫技术培训,提升科学养殖和防疫水平。

4.规范免疫操作。实施强制免疫时切实做好防疫员个人防护,规范落实人员、物品出入场区清洗消毒制度,及时更换注射针头,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六、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美亮  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李美琳  畜牧兽医站站长

        李彩虹  畜牧兽医站干部

成  员:刘长森  上桂林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

        黄  萍  上江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

        余  娜  下桂林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

        刘大雕  城南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

        李燕风  厚福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

        朱华林  南美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

        俞庭振  高明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

        游永林  黄祠村村级动物防疫员

        温  璇  瑞都村村级动物防疫员

        李全州  石坂坑村村级动物防疫员

兰东木  山羊村村级动物防疫员

七、工作安排

本次春防对禁养区外的养殖户采取集中“拉网式”强制免疫。提前通告各社区(村)具体免疫日期,各社区(村)要根据本社区(村)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免疫进度,确保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强制免疫任务。规范免疫档案、免疫证的填写、发放。具体防疫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上桂林、上江、高明

    村级防疫员:刘长森、黄萍、俞庭振

    第二组:下桂林、城南、厚福

    村级防疫员:余娜、刘大雕、李燕风

    第三组:瑞都、山羊、石坂坑

    村级防疫员:温旋、兰东木、李全州

    第四组:南美、黄祠

    村级防疫员:朱华林、游永林

 

 

 

防疫时间安排(3月12日至4月30日)

村  别

禽流感

(一免)

羊小反刍兽疫

羊O型

口蹄疫

生猪口蹄疫

(一免)

禽流感

(二免)

生猪口蹄疫

(二免)

上桂林

3月15日

 

 

3月12日

4月6日

4月1日

上  江

3月17日

 

 

3月13日

4月8日

4月2日

高  明

3月29日

 

 

3月14日

4月19日

4月3日

下桂林

3月20日

4月1日

4月10日

3月12日

4月10日

4月1日

城  南

3月21日

 

 

3月13日

4月12日

4月2日

厚  福

3月28日

 

 

3月14日

4月18日

4月3日

瑞  都

3月30日

 

 

3月12日

4月20日

4月1日

山  羊

3月19日

 

 

3月13日

4月11日

4月2日

石坂坑

3月16日

 

 

3月14日

4月10日

4月3日

黄  祠

3月24日

 

 

3月12日

4月15日

4月1日

南  美

3月27日

 

 

3月13日

4月17日

4月2日

为了方便工作,特别是零散户应选择在晚上时间进行(每天的18:00至22:00)。为保证抗体,鸭必须实行二免,第一次注射后,过20天左右再注射一次。

八、防疫工作要求

1.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实行散养户集中免疫与月月补免相结合,规模场常年按程序自行免疫,签订《承诺书》,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实现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确实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2.在时间安排上,不同社区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状况灵活把握,使用不同种疫苗必须间隔一星期。同种疫苗二免必须相隔20天。各动物防疫员在免疫过程中:(1)要特别留意畜禽精神状况有体温升高、不食的,先不要注射疫苗,待正常后再进行补免。(2)发现有应激反应的,要立即施救(如注射肾上腺素、喷洒冷水),如反应严重或发生死亡的要立即上报畜牧兽医站,本站立即派官方兽医到现场处理。(3)发生动物死亡时,做到不销售、不转移、不屠宰、不食用、不随意乱抛弃,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化尸池)或远离居民区、水源地深度掩埋。(4)加强《动物免疫证》发放和动物标识佩带工作,保证免疫档案记录和免疫证发放数量相符,免疫证发放和免疫标识佩带相符。(5)档案记录必须经农户(业主)签字确认为准。

3.春防结束后,要立即做免疫效果监测,每个社区(村)准备:(1)5个规模猪场抽2个,每个场抽10份血清;(2)规模鸡场1个,抽血清20份;(3)规模鸭场1个,抽血清20份;(4)相对集中的散养户抽检鸡鸭血清各10户。对免疫抗体水平达不到70%效果要求的,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补免。

4.做好“月免疫日”免疫登记表、免疫证的填报。各社区(村)在开展“月免疫日”、新补栏、补免畜禽的同时,也必须做好免疫登记和免疫证填报发放工作。

5.各社区(村)在开展春防的同时,应注意疫情动态,特别严防外来疫情传入,落实好村级疫情巡查制度,规范疫情报告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疫情,坚决按照动物疫情处置原则逐级上报果断处置,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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