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6-0500-2026-0001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1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通知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通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城镇污水排放管理,保障排水管网正常运行,现就城市建成区排水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洗车、洗涤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餐饮污水:包括宾馆、商场、酒店、饭店、单位食堂等;
2. 浓度较高、含杂物较多的污水:含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和农贸市场等;
3. 含有沉淀物的污水:含机动车清洗、建设工程施工排水等;
4. 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包括排放医疗机构污水的分类医疗机构和排放产业废水的厂矿企业等。
二、办理流程
1. 材料提交:备齐全套资料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所需资料详见附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县级权限)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2. 资料初审:材料不全、不规范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整改;
3. 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实地核查预处理设施、排污管网建设情况;
4. 审批发证:核查合格予以核发许可证;核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复核通过后方可发证。
三、咨询渠道
办理地址: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B幢3楼住建窗口。
特此通知。
附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县级权限)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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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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