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拨付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龙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市级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龙财建指〔2018〕4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农村垃圾治理常态机制龙岩市级补助资金110.8万元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资金根据2017年3月乡镇上报的人口数按比例分配。
二、各乡镇要按照“五个有”标准(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
三、已下拨的《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拨付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漳住建〔2018〕285号)省级补助资金和本次下拨龙岩市级常态机制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保洁员工资补助和农村垃圾保洁社会化服务补助,龙岩市级不再另行安排保洁员工资补助,各乡镇要配套相应资金,各村应落实垃圾收费制度。
四、资金应尽快下拨到各村庄,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乡镇要按照相关规定足额安排配套,建立资金补助台账备查。同时加大垃圾治理巡查力度,确保垃圾治理达标。
五、提交发票。单位名称:漳平市村镇建设管理站;项目名称:2018年农村垃圾治理常态机制龙岩市级补助资金;各乡镇具体金额见附表。
附件:2018年漳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龙岩市级
补助资金安排表
2018年9月17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监察局、财政局,市政府张如春副市长。
附件
2018年漳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
龙岩市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序号
乡 镇
人口(人)
金额(万元)
1
新桥镇
34622
16.60
2
吾祠乡
8374
4.02
3
灵地乡
9858
4.73
4
双洋镇
11188
5.37
5
赤水镇
8593
4.12
6
南洋镇
9094
4.36
7
和平镇
11770
5.64
8
西园镇
16001
7.67
9
拱桥镇
9764
4.68
10
芦芝镇
11823
5.67
11
溪南镇
21964
10.53
12
象湖镇
13189
6.32
13
永福镇
51498
24.70
14
官田乡
10344
4.96
15
桂林街道
2961
1.43
合 计
231043
1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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