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6-0600-2021-00011
  • 备注/文号:漳城管〔2021〕77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8-09 09:41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局属各单位:

现将《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9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基准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漳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漳司[2021】21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原则及内容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依据,秉承住建部“721”工作理念,坚持合法与合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原则,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实施动态调整。

二、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编制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目录(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

对照《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漳委办〔2015〕67号)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在既有权责清单基础上重新梳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整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事项(包括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编制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目录。

(二)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草案(2021年8月10日-10月31日)

主动与龙岩市城管局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接工作。根据龙岩市城管局公布的自由裁量基准,结合原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标准(漳城管[2019]104号)实施情况,对列入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目录的事项开展讨论研究,重新制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于龙岩市已经制定自由裁量权的事项,直接适用或进一步量化;尚未制定裁量权基准的,结合实际工作先行制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城市管理自由裁量基准草案制定工作。

(三)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2021年11月1日-11月10日)

就城市管理自由裁量基准草案开展意见征求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和集体研究讨论,完成文件印发、公布、备案。

(四)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及调整(2022年1月1日以后)

严格依照自由裁量基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动态调整完善自由裁量基准,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三、 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城市管理自由裁量基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人员参与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工作。自由裁量基准制定过程中,要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高质量完成城市管理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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