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6-06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漳城管〔2020〕2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城市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城市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24 14:47

城管202022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

开展城市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22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

开展城市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颜值气质,推进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提升行动,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机制,制定一套符合漳平市实际的城市管理标准,健全一套责任明晰的城市管理制度,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加快建设产城融合发展,从提升“绿化、亮化、净化、美化、规范化、网格化、社会化”七化入手,努力推进富强精美幸福新漳平的建设。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城市管理提升行动顺利开展,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许建晖    

长:张开胜  副局长

          郑一平  副局长

   员:

张永明、游开童、卢如备、陈志铭

张瑞清、邓建春、郑桂铭、邱声林

游晓辉、黄  江、蔡华东、林  

  子祺、米志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开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3个组:1.综合协调组,由黄江蔡华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进度统计、工作调度、会议组织等工作;2.督导检查组,由张倩、曾小亮负责工作开展进度落实情况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督查通知书督促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3.宣传报导组,由林珊负责制定集中整治宣传方案,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系,做好“漳平美”公众号等外宣和内宣工作。

提升整治内容

(一)市容市貌管理方面。将强化城市管理,持续外塑城市形象,内炼城市品质,加快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宜居度:一是将参照龙岩市中心城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的经验(龙岩市英盾集团有限公司协助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向社会购买服务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市容市貌管理;二是加快智慧城管建设,利用“数字”城管现代信息监控系统,建立健全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做到城市管理问题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解决;三是将城市管理执法力量下沉,组建西园中队、桂林中队、菁城中队,把执法事权下放基层,做到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四是要持续保持“两违”整治的高压态势,对前阶段“两违”整治集中统一行动进行总结、提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联合执法,确保“两违”零增长、减存量,要求完成每周一拆违行动;五按照“管死主干道、管好次干道、管活背街小巷”原则,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定时限”管理,以日常巡查为基础、集中整治为手段,开展提升“每月一条街、每季一乱象”整治行动,具体按整治安排表及标准进行(附件1)。

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综合股

责任领导:张开胜

完成时限20213月底

责任人:游开童、张永明、卢如备、陈志铭、张瑞清、黄江、蔡华东

(二)园林管理方面。按照“布局合理,简约大方,错落有致,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原则,对标厦门海沧着力提升城市颜值气质。一是抓好九龙广场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下桂林生态绿化修复工程后续管养水平,将九龙广场、下桂林公园打造成城区的又一面景观旗帜;二是抓好长北坑湿地公园项目建设,促进工业园区产城融合发展;三是抓好集中供热管道绿化修复项目建设,建设范围从漳平西园高速路口至迎宾大道二期(原工业路三期)沿线;四是抓好2020年城区零星绿化补植项目建设,要求从3月至12月进行补植。

责任单位:城区园林管理处

责任领导:张开胜

责任人:邱声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三)路灯管理方面。将夜景维护抢修、路灯维护抢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向社会化运作,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城市道路照明“三率”达标。同时,抓好路灯增亮工程,2020年度要完成对漳平市高速路口至西园大桥、漳平动车站至西园大桥、闽西南片区和桂林路800盏路灯进行增亮;完成路灯智能化控制改造,城区计划增设50个智能化控制点。

责任单位:路灯管理所

责任领导:郑一平

责任人:邓建春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四)环卫管理方面。强化环卫常规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和垃圾清运作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卫各类设施,推进垃圾分类完善处理一是抓好餐厨垃圾终端处置项目,餐厨垃圾终端处置项目2019年已完成了工厂、办公用房等建设,2020年将继续完善项目设备购买、安装,尽快投入使用;二是抓好环卫设施基地项目建设,在外环西路择址修建包含中转场、公厕、环卫车辆停车场、清洗车间(含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维修车间、仓库,菁华大道二期择址修建大型中转场(对接红狮水泥厂协同处置项目)及公厕,要求2020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加快渗滤液处理站总氮超标问题整改,将渗滤液处理站逐步推向社会化管理,确保渗滤液处理站管理科学、运行可靠、经济合理、安全卫生、与环境协调发展;四是加快对下桂林简易垃圾堆放场进行后续整治,确保环境达标;五是加快垃圾分类项目建设,要求2020年完成在桂林街道和菁城街道两个区域的小区作为试点,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城区环卫管理处

责任领导:张开胜

责任人:游晓辉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五)市场管理方面。持续抓好四个国有市场管理,做好场内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的巡查工作机制,强化落实检测工作制度,加大市场消防安全责任管理,确保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重点抓好城区国有农贸市场建设及运营管理社会化,推行市场管理机制社会化,引进龙岩市龙盛集团开展社会化合作模式,对四个国有市场进行特色化提升和运营管理,合理布局规划新市场的开发建设。

责任单位:市场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郑一平

责任人:郑桂铭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六)物业管理方面。将全面规范物业、业委会履职行为。一是持续布置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到位;二是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工作,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三是按照《福建省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评价过低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相对应的处罚;四是开展物业小区内僵尸车清理整治行动,同时联合消防部门开展物业小区内打通“生命通道”联合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建成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工作。

责任单位:市容环境

责任领导:郑一平

责任人:米志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七)市政管理方面。一是开展排水管网清疏、日常维护和修缮等养护工作,确保市政排水管网运营平稳,充分发挥现有排水设施工程效益、改善内涝和水环境恶化;二是对政府性投资的市政道路、人行道及市政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有破损的依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及时进行修复;三是对市政桥梁依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要求按年限进行结构检测,依据检测报告进行改造修复,对桥面设施及桥面进行维护和管理,对破损护栏桥面及时修复;四是完成实施市政应急抢险及相关部门指派的市政相关工程;五是负责对依附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上井盖等附属设施管线权属单位和相关单位的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管理股

责任领导:郑一平

责任人:林子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八)渣土管理方面。一是完成规范漳平市装修垃圾运输消纳行业:1.规范准入门槛,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漳平市装修垃圾准入门槛,对达到要求的有资质的装修垃圾运输企业进行核准,杜绝无门槛无资质的企业及个人随意倾倒装修垃圾;2.设置装修垃圾消纳场,拟设定在城北幼儿园旁地块,并将根据工业用地收费标准将装修垃圾消纳场租赁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漳平市渣土运输及处置行业,建立健全渣土处置核准制度。通过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划分各部门职责,规范工程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进一步细化落实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监管措施,形成综合管理合力,实现渣土处置运输管理规范化。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管理股

责任领导:郑一平

责任人:林子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任务和重点,宣传有关市容市貌、违章建设、环境污染和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力求增进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促进广大市民城市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的提高,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城市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2.共建共管,通力合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以“绣花之功”切实履行好职责,高度重视城市管理提升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既要有分工更要相互协作通力配合,坚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强化举措,注重时效,确保提升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监查,强化落实。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将开展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每月向领导小组反馈(附件2上报工作亮点及工作计划),于6月份上报半年总结,12月份上报年度总结(联系人:黄江,电话:3206126)对工作被动、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局党组作出组织处理;对开展工作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由局党组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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