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6-0600-2020-00008
  • 备注/文号:漳城管〔2020〕8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漳平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漳平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0-07-30 15:44

 

 

漳城管2020〕81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漳平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局属各单位:

现将《漳平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

漳平市城市管理系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维护城市安全稳定。按照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关于龙岩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城市管理领域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大力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职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集中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所站负责人学习教育全覆盖。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日常性宣传,每月整治一条街、每季整治一乱象”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三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明察暗访等手段,全面排查整治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突出市政设施、公园绿地、固废处理、户外广告、房屋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职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全市建成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新建、擅自夹层、擅自改扩建、擅自开挖地下空间、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等属于城市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为。

(三)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安全管理。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步道、车道、栈道、护栏、灯杆、亭廊、座椅等基础设施以及各种游乐设施、消防、救护、防护设施的安全排查、整改落实。二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山体危石、临水亲水地带、滑坡地带及防火措施的排查整改落实;加强中心城区行道树、绿化带、古树名木安全的巡查和管养。三是园林绿化使用肥料和农药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采购、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四)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管理。一是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及管理力度。二是认真落实城市桥梁管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城市桥梁、人行天桥等安全巡查。三是做好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夜景设施安全巡查,重点检查高空危险作业、防范漏电触电等安全生产监管情况。

五)加强环卫设施安全管理。一是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等场所的安全防范,加强对垃圾堆体、山体边坡绿化、渗滤液收集等安全风险点的防控,确保各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加强对公厕、化粪池、垃圾箱、环卫专用车辆等的日常动态监管。三是督促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环卫作业安全培训、安全防护,严防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事故。

(六)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清理整治“马路市场”落实户外广告、标牌标识设施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权属单位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结构、构件连接点和电路设备等重点部位检查维护,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结构安全牢固;落实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户外广告等设施安全。加大各路段巡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还路于民。

(七)加强物业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各职能部门要求,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八)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渣土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强化执法联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巡查制度;督促管理单位规范日常运营,严禁超限消纳、超高堆放,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九)加强城市渣土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渣土运输市场;推动建立健全渣土监督考核制度,将渣土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

(十)做好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强化行业领域消防监管,重点加强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细化措施落实,确保行业领域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二是深入实施打通“生命通道”工程,集中清理影响相仿通道的各类障碍物。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十一)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一是做好单位办公区域的安全检查、巡查工作,确保机房、电脑、空调、点灯等用电设施和门窗防盗设施以及消防灭火器材的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突出驾驶员安全教育,确保车况良好、安全行车;严格车辆使用审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未批先用等事件发生。三是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交通规则,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强化部署阶段(2020年7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整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行清单、措施动态管理,备案备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研究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务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综合股,负责日常协调、联络等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城市管理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决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严肃问责。积极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实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解决重点隐患问题不主动、不得力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处理。特别是在专项整治期间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舆论引导。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形成强大声势,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漳平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漳平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统筹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陈有燕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开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一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黄         办公室负责人

陈宏昱       园林处负责人

游晓辉       环卫处负责人

        路灯处负责人

郑桂铭       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

游开童       一中队负责人

卢如备       二中队负责人

陈志铭       三中队负责人

张瑞清       四中队负责人

林子祺       市政设施维护负责人

米志臻       物业管理负责人

蔡华东       大队办负责人

陈永红       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股,由蔡华东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永红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三年行动”,提出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和“三年行动”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2.协调研究解决“三年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督促指导各股、局属各单位落实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查考核。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及时迅速传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示,督促各股、局属各单位抓好落实。

2.负责“三年行动”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会议会务工作。

3.汇总、分析“三年行动”进展,并及时通报汇报。

4.组织起草“三年行动”总体或专题的阶段、年度综合材料和重要文稿。

5.具体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考核。

6.协调“三年行动”新闻宣传、媒体曝光、信访核查处置等。

7.负责承办日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三、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根据需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审议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问题。

2.专题会议制度。会有由副组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相关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治理措施,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3.监督检查制度。各职能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4.挂牌督办制度。各职能股室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5.工作报告制度。各股室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治理等情况,并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

6.巡查考核制度。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季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不作为,导致重大隐患悬而未决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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