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建筑垃圾核准业务进驻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股、局属各单位:
根据《漳平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2019〕16号)要求,我局通过梳理整合,已于2019年12月2日起将“城市建筑垃圾核准”事项进驻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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