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1-28 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形成2021年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漳平市八一路105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64400,电话:0597-7529949,传真:0597-7586629。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市政府及政府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3条 ,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9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9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8条,不予公开信息数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区、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务公开栏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度,市政府及政府办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主要提交方式为政府网站申请6件、信函申请1件。受理的7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数”3件,“区分处理后公开数”1件,“不予公开答复数”1件,“无法提供数”1件,“不予处理数”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印发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漳政办〔2021〕25号),明确主动公开内容的同时实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产生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政府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支持IPV6、新增全省信息搜索和无障碍浏览功能。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开设、运营、注销管理工作,做好内容更新保障工作,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评议工作力度。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4

3

2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会议公开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着力提升政策解读稿件数量和质量,并采用动漫动画、音频视频等多样化形式政策解读;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1年我办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