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3-0200-2018-00052
- 备注/文号:漳卫〔2018〕24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2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龙岩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龙岩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卫督〔2018〕40号)要求,10月份以来,市卫计局组织市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组,对我市20家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漳平市医院
1.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设置不规范,无专用传染病病人通道;
2.血透室的医疗废物露天存放;
3.与龙岩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登记不完整(抽查2018年4-6月份医疗机构交接人员无签名);
4.医疗废物暂存点监控未覆盖;
5.血透室建筑布局不合理,水处理间在血透室外,离血透区较远,配液间与污物通道洁污交叉。
(二)漳平市第二医院
1.未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隔离治疗场所;
2.检验科未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感染性医疗废物;
3.抽查75%酒精、0.5%碘伏消毒产品经营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已过期;
4.手术器械清洗未使用酶清洗剂,个别无菌包包布发黄;
5.经抽检,医务人员手菌落总数为50CFU/cm²,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10CFU/cm²)。
(三)漳平中山医院
1.医疗废物院内交接登记记录不完整(六楼手术室只登记感染性医疗废物,无损伤性医疗废物);
2.抽查0.5%洗必泰经销商法人委托授权书没有名字和有效期,只有空白页,75%酒精爱尔施消毒剂没有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手术室抽查无菌包存在湿包现象;
4.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器运行无物理监测记录。
(四)漳平优抚医院
1.未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
2.检验科的血液标本未经高压灭菌后再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3.与龙岩市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交接的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登记不完整(2018年2、3、4、5、7、9 月均无医疗机构交接人员签字);
4.经高压灭菌的无菌物品3M指示胶带上无注明失效日期,用带子打包无菌包,仍用贮槽当高压容器;
5.未开展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监测;
6.75%酒精、0.5%碘伏等消毒产品经营企业相关证件不全。
(五)新桥中心卫生院
1.有1名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未取得《预防接种培训考核合格证》上岗;
2.医疗废物分类不清,一楼换药室已使用过的针头和针筒未分离,感染性医疗废物(纱布)混装在锐器盒内;
3.医疗废物院内转运未登记,未确定转运路线,未使用专用工具转运(封口未紧实、严密);
4.医疗废物暂存点未上锁、未远离医疗区。与龙岩市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交接的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登记不完整;
5.未安排医疗废物转运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6.未及时更新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7.经高压灭菌的无菌物品包外3M指示胶带均未标明物品名称,标注的使用有效期均超过7天;
8.个别皮肤消毒剂及灭菌棉球无开启时间,棉球无24小时更换灭菌,弓钳罐无规范使用;
9.清创换药室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监测没有记录;
10.经抽检,接种室室内空气菌落总数5CFU/皿,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4CFU/皿)。
(六)桂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医疗废物暂存点设在二楼,未远离医疗区;
2.无污水处理设施;
3.消毒产品(2%戊二醛,75%酒精抽检)相关证件不齐;
4.皮肤黏膜消毒剂、棉签无开瓶开包时间;
5.2%戊二醛浸泡容器、弓钳罐无标注有效期,容器无定期灭菌处理;
6.未开展消毒和灭菌效果监测;
7.未配备快速免洗手消毒剂及干手设施;
8.经抽检,治疗室台面菌落总数20CFU/cm²,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10CFU/cm²)。
(七)芦芝镇卫生院
1.预防接种工作人员《预防接种考核合格证》过期;
2.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未设置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设施,未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地面可见已使用过的针筒,未使用转运工具进行院内转运;
3.与龙岩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登记不完整(9月份医疗机构交接人员无签字,发现签字历年转运单医疗机构交接人员后面补充签字);
4.化验室未使用感染性医疗废物专用容器;
5.未安排医疗废物转运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6.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无更新;
7.未开展消毒隔离知识培训;
8.抽查75%酒精、2%碘酊两种消毒产品相关证件不全;
9.无配备快速免洗手消毒剂,无配备灭菌器、无开展高压灭菌,盛放75%酒精的磨口瓶、浸泡消毒止血钳、镊子、剪刀等器械的方盒无定期高压灭菌;浸泡器械用金星消毒液,达不到灭菌的作用;
10.各种皮肤粘膜消毒剂均无开启时间、无法确定有效期;
11.未开展消毒和灭菌效果监测。
(八)双洋镇卫生院
1.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进行清洁消毒登记;
2.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未远离医疗区;
3.未确定医疗废物转运时间、路线,未使用院内医疗废物转运工具;
4.未安排医疗废物转运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5.医疗废物未分类收集,损伤性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容器;
6.未开展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监测;
7.未配备快速免洗手消毒剂及干手设施;
8.抽查2%戊二醛、安尔碘、消毒产品相关证件不全;
9.经抽检,接种室室内空气菌落总数9CFU/皿,治疗室室内空气菌落总数8CFU/皿,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4CFU/皿)。
(九)赤水卫生院
1.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进行清洁消毒;
2.未安排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3.消毒隔离知识未见培训材料;
4.纱布、棉球等高压灭菌物品没有24小时更换高压,2%戊二醛浸泡器械没有完全浸泡,轴节没有打开,容器外有效期标注不明确,清创换药室没有水池,杂物较多,较脏乱;
5.未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常规物品消毒登记不完整;
6.抽查2%戊二醛、75%酒精无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经抽检,治疗室室内空气菌落总数7CFU/皿,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4CFU/皿),医务人员手菌落总数12CFU/cm²,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10CFU/cm²)。
(十)灵地乡卫生院
1.与龙岩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登记不完整(抽查8月份、9月份、10月份交接单,卫生院交接人员无签名,未见2016年1-4月份转运联单);
2.村卫生所(室)医疗废物交接记录不完整,未体现医疗废物种类,只体现袋数和数量;
3.医疗废物暂存点清洗消毒登记不完整(2018年6月11日之后无登记记录);
4.治疗室的医疗废物未分类收集,损伤性医疗废物混入感染性医疗废物,利器盒重复使用;
5.未使用专用工具转运院内医疗废物;
6.存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现象;
7.抽查75%酒精、84消毒液消毒产品相关证件不全;
8.未配备快速免洗手消毒剂及干手设施;
9.纱布、棉球、弯盘等高压灭菌物品无开启时间,没有24小时更换灭菌;
10.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无常规物品消毒记录;
11.经抽检,接种室室内空气菌落总数7CFU/皿,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4CFU/皿)。
(十一)吾祠乡卫生院
1.存在损伤性医疗废物与感染性医疗废物混装现象;
2.医疗废物暂存点未定期进行消毒(紫外线灯损坏);
3.未安排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4.消毒隔离知识培训资料不全,培训内容只有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知识;
5.未开展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监测;
6.物表、常规物品无消毒记录;
7.抽查75%酒精、金星消毒剂消毒产品相关证件不全;
8.经抽检,接种室室内空气菌落总数13CFU/皿,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4CFU/皿)。
(十二)溪南中心卫生院
1.未公示第一类疫苗品种、接种方法;
2.医疗废物暂存点无紫外线灯管;
3.未使用专用工具转运院内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配备不完整;
5.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材料不齐全;
6.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7.无含氯消毒剂浓度监测,含氯消毒剂浓度、2%戊二醛浓度测试卡过期;
8.经抽检,医务人员手菌落总数分别为14CFU/cm²和35CFU/cm²,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10CFU/cm²)。
(十三)象湖卫生院
1.第一类疫苗品种、接种方式公示未更新;
2.医疗废物交接运送不及时,登记不完整 ;
3.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人员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未安排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5.无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材料,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无相关证件;
6.未配备快速免洗手消毒剂;
7.弓钳罐、棉球罐、器械浸泡盒消毒、灭菌时间标识不规范,器械浸泡关节没有完全打开;
8.含氯消毒剂浸泡物品浓度不够,无2%戊二醛浓度测试卡。
(十四)官田乡卫生院
1.未公示第一类疫苗品种、接种方法;
2.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设置防盗设施,未定期清洁消毒;
3.未使用专用工具转运院内医疗废物;
4.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材料不齐全,消毒产品进货验收材料不齐全;
5.治疗室、处置室共用,治疗室未配备手卫生设施,未使用快速免洗手消毒剂;
6.紫外线消毒和常规物品消毒记录不规范;
7.无紫外线强度和消毒剂浓度测试卡;
8.经抽检,接种室室内空气菌落总数6CFU/皿,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4CFU/皿)。
(十五)菁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一次性注射器未作为医疗废物按规定进行处置;
2.损伤性废物未使用锐器盒收集;
3.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未健康体检;
4.处置室布局不合理、离治疗室太远,没有水池,当杂物间使用;
5.治疗室爱尔碘、棉签无标注开启时间;
6.未配备快速免洗手消毒剂及干手设施;
7.消毒剂浓度监测记录不完整;
8.经抽检,医务人员手菌落总数分别为12CFU/cm²和
26CFU/cm²,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10CFU/cm²)。
(十六)永福中心卫生院
1.有2名预防接种登记人员未取得《预防接种培训考核合格证》;
2.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容器和包装物,检验科使用纸箱、垃圾袋存放损伤性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暂存点未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院内转运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
5.与龙岩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登记无接收人签字;
6.抽查2%戊二醛、75%酒精消毒产品证件不全,无生产企业执照、无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
7.未配备快速免洗手消毒剂及干手设施;
8.用于高压灭菌的无菌包包布发黄、破损;
9.换药室纱布、棉球罐无开启时间、使用贮槽当高压容器,棉球、纱布罐没有24小时更换高压;
10.紫外线强度无监测,消毒剂浓度有监测记录,但检查无含氯消毒剂浓度监测试纸,并且戊二醛浓度指示卡已过期。
(十七)和平镇卫生院
1.门诊输液室、病房内发现感染性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2.从事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
3.未对医疗废物暂存点和院内转运箱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设置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5.抽查2%戊二醛及其他消毒剂无相关证件;
6.未配备快速免洗手消毒剂及干手设施,治疗室与办公室同一间,杂物多;
7.2%戊二醛浸泡器械轴节没有打开,器械生锈,弓钳罐、纱布罐等灭菌物品3M指示胶带无标注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纱布、棉签罐无标注开启时间、无24小时更换灭菌;
8.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无常规物品消毒登记。
(十八)拱桥卫生院
1.第一类疫苗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牌未上墙;
2.感染性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收集(使用生活垃圾袋),使用纸盒、利器盒、快餐盒等收集感染性医疗废物;
3.未对医疗废物暂存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未专间专用;
4.未对院内医疗废物转运箱进行清洗消毒;
5.未安排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6.抽查2%戊二醛、75%酒精消毒产品证件不全;
7.未配备快速免洗手消毒剂及干手设施,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材料不齐全;
8.75%酒精、棉签、纱布、棉球罐无开启时间,仍使用贮槽当高压容器,棉球、纱布罐没有24小时更换高压;
9.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十九)西园镇卫生院
1.医疗废物暂存点内地面有针头、玻璃瓶等损伤性医疗废物;
2.污水处理系统未定期进行监测;
3.抽查2%戊二醛、爱尔碘消毒产品无生产企业的相关证件;
4.换药室纱布、棉球罐无开启时间,使用贮槽当高压容器。棉球、纱布罐没有24小时更换高压;
5.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二十)南洋镇卫生院
1.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设置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未安排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3.抽查2%戊二醛、爱尔碘消毒产品无相关证件;
4.未配备快速免洗手消毒剂及干手设施,各诊室未配备洗手水池;
5.2%戊二醛浸泡器械轴节没有打开,棉球、纱布罐没有24小时更换高压;
6.紫外线强度无监测,消毒剂浓度监测记录不全;
7.经抽检,医务人员手菌落总数分别为27CFU/cm²和90CFU/cm²,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10CFU/cm²)。
二、评价结果
此次综合评价,评定优秀医疗卫生单位2家,合格医疗卫生单位18家(详见附件2),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份。
三、整改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到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要对重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并对整改不到位的医疗卫生单位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附件 :1.漳平市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现场采样检
测结果统计表;
2.漳平市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统计表。
漳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8日
抄送:漳平中山医院、漳平优抚医院
漳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8日印
附件1
漳平市传染病防治
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现场采样检测结果统计表
项目 |
空气 |
物表 |
手部 |
备注 |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
漳平市医院 |
2 |
0 |
4 |
0 |
2 |
0 |
|
漳平市第二院 |
1 |
0 |
2 |
0 |
1 |
1 |
|
漳平中山医院 |
2 |
0 |
2 |
0 |
2 |
0 |
|
漳平优抚医院 |
1 |
0 |
1 |
0 |
2 |
0 |
|
菁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0 |
2 |
0 |
0 |
2 |
|
桂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0 |
1 |
1 |
2 |
0 |
|
南洋镇卫生院 |
1 |
0 |
2 |
0 |
0 |
2 |
|
和平镇卫生院 |
2 |
0 |
4 |
0 |
2 |
0 |
|
拱桥卫生院 |
2 |
0 |
2 |
0 |
2 |
0 |
|
西园镇卫生院 |
2 |
0 |
2 |
0 |
2 |
0 |
|
永福中心卫生院 |
2 |
0 |
2 |
0 |
2 |
0 |
|
官田乡卫生院 |
1 |
1 |
2 |
0 |
2 |
0 |
|
象湖卫生院 |
1 |
0 |
1 |
0 |
2 |
0 |
|
溪南中心卫生院 |
2 |
0 |
2 |
0 |
0 |
2 |
|
吾祠乡卫生院 |
0 |
1 |
2 |
0 |
2 |
0 |
|
灵地乡卫生院 |
1 |
1 |
2 |
0 |
2 |
0 |
|
双洋镇卫生院 |
0 |
2 |
2 |
0 |
2 |
0 |
|
赤水卫生院 |
1 |
1 |
2 |
0 |
1 |
1 |
|
新桥中心卫生院 |
1 |
1 |
2 |
0 |
2 |
0 |
|
芦芝卫生院 |
2 |
0 |
2 |
0 |
2 |
0 |
|
合计 |
28 |
7 |
41 |
1 |
32 |
8 |
|
附件2
漳平市传染病防治
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统计表
名称 |
分数 |
评价结果 |
漳平市医院 |
96.11 |
优秀 |
漳平市第二医院 |
89.2 |
优秀 |
漳平优抚医院 |
62.12 |
合格 |
漳平中山医院 |
66.67 |
合格 |
新桥中心卫生院 |
72.79 |
合格 |
桂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6.47 |
合格 |
芦芝卫生院 |
63.97 |
合格 |
双洋镇卫生院 |
74.26 |
合格 |
赤水卫生院 |
72.79 |
合格 |
灵地乡卫生院 |
69.12 |
合格 |
吾祠乡卫生院 |
72.79 |
合格 |
溪南中心卫生院 |
77.21 |
合格 |
象湖卫生院 |
70.59 |
合格 |
官田乡卫生院 |
69.12 |
合格 |
菁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8.03 |
合格 |
永福中心卫生院 |
76.52 |
合格 |
和平镇卫生院 |
63.97 |
合格 |
拱桥卫生院 |
63.64 |
合格 |
西园镇卫生院 |
75.76 |
合格 |
南洋镇卫生院 |
75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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