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广电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广电局 时间:2011-01-14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漳政办〔2011〕1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漳平市广电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将于2011年1月14日在漳平市政府网站http://www.zp.gov.cn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联系方式:漳平市广播电视事业局秘书股,联系电话:0597-7822106,传真:0597-7822106。通信地址:漳平市桂林路161号,邮编:36440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规精神,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广电局秘书股为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公开责任股室,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公开工作。
(二)更新完善指南目录。2010年以来,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修改完善《漳平市广播电视事业局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及时补充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查阅。
(三)落实相关配套装备。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配备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等必要设施。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开展了配套制度建设,如制定了《漳平市广播电视事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漳平市广播电视事业局关于做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局属各股室各负其责,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学习宣传培训。组织干部参加了市政府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2010年度,我局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广电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2010年度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类信息5条,工作信息1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公众既可以通过广电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可到我局一楼大厅查看政务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公民和组织向我局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为止,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2010年度没有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3、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还需要作些调整改进。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3
其中:1、网站公开
33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漳平市广播电视事业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