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0132-03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漳商务〔2026〕13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牵头 组织2026年全市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牵头 组织2026年全市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5-29 16:11

  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要求,深化市场监管系统行政监督检查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根据关于转发《龙岩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龙岩“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漳双随机办〔2026〕1号)要求,特制定《漳平市商务局2026年全市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及时抓好落实。

  漳平市商务局

  2026年5月29日

  2026年全市商贸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督、公开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 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抽查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各股室按照要求将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将检查结果上报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股进行统一汇总,归档。

  1.建立商贸企业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库。各股室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商贸企业名单信息进行补充、更新,以确保企业名单的准确性。对抽中的商贸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人员,由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和相关业务股室人员构成。 

  2.组织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及执法检查人员。各股室采取摸球的方式从市场企业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在随机抽取过程必须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保存留证,并邀请综合股干部参与见证监督。 

  3.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统一对随机抽取的商贸企业开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现场规范填写检查记录表,相关证据资料应当按要求拍照等方式进行存档备案。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按照(漳双随机办〔2026〕1号)要求,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生产经营主体,可单独设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结果的运用

  1.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及时立案处理,案件数额较大的可以申请龙岩市商务局协助办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托平台加强部门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各业务股室应当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各股室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必要时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各股室组织执法人员按照要求严格开展依法行政检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要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监管工作中推诿扯皮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廉洁自律。各股室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

  附件:漳平市商务局牵头组织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漳平市商务局综合股                2026年5月29日印发                  

  附件

  漳平市商务局牵头组织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时间

抽取方式

实施检查单位

1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监管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3%

6月-12月

随机抽取

牵头单位: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局

2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汽车经销商等汽车流通企业

1%

6月-12月

随机抽取

牵头单位: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3

二手车市场监管

二手车交易市场

1%

6月-12月

随机抽取

牵头单位: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4

加油站监督检查

加油站

1%

6月-12月

随机抽取

牵头单位: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应急管理局、气象局

5

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督检查

企业内设加油站

3%

6月-12月

随机抽取

牵头单位: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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