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9-09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漳水〔2024〕18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1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漳平市水利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漳平市水利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水利局 时间:2024-03-01 16:02
 局属各股室(站、办、中心、大队):
  现将《漳平市水利局202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平市水利局

  20243月1日  

     

  漳平市水利局202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漳政办〔2016〕38号)、《漳平市水利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2024—2025年实施方案》(漳水〔2024〕16号)和《漳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漳水〔2023〕15号)文件精神,做好2024年水利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督、公开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创造良好的水利发展环境。

  二、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43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三、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从执法检查对象名录中随机抽取

  (二)抽查人员组成

  抽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人

  四、抽查内容

  根据《漳平市水利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漳水〔2024〕号)抽查项目开展检查。其中1)水政水保大队、水政水资源管理站从178户取水户中抽取18户检查取水许可实施情况,从 6户水保项目中抽取 3户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含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用征收);2)电力站150户水电企业中抽取15户检查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的综合检查;3)水旱灾害中心从49户水库中抽取3户水库检查防汛调度运用计划执行情况;4)水利站17户项目中抽取2户检查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的综合检查。(5)质监中心从1户项目中检查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的综合检查。(具体名单详见各股室提供的市场主体名录库)

  五、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各责任股室要根据我市水利的发展和监管领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为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六、抽查方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由局审批股组织责任股室采取摸球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取过程必须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保存留证,并邀请局领导参与见证监督。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表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复印件报审批股汇总。责任股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检查工作应在抽取工作完成后的一个月内结束。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当场反馈有关情况。

  七、抽查结果运用

  1.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市水利信息网进行公示(除涉密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确保水利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 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积极参与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局综合股要积极配合做好平台建设的技术对接工作。各业务股室应当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各业务股室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建设;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

  3.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和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局机关成立随机抽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与涉及不同区域的同类检查事项,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执法能力,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2.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业务股室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4.强化廉洁自律。各股室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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