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25-0500-2026-00008
- 备注/文号:漳委审办农通〔2026〕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2
- 内容概述: 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漳平市审计局 关于开展新桥镇人民政府原党委书记吴锦森、 原镇长陈友兵2024年至2025年履行经济 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的通知
吴锦森同志、陈友兵同志并新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漳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6月22日起,对新桥镇人民政府原党委书记吴锦森、原镇长陈友兵2024年至2025年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开展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吴锦森、陈友兵同志并新桥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漳平市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苏延平担任,成员包括徐少凤(经济责任主审)、林清杰(自然资源主审)、黄志萍、陈丽英、王雯婷、苏雪扬、陈传源。
附件:审计公示
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漳平市审计局
2026年6月12日
审 计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漳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6月22日起,对新桥镇人民政府原党委书记吴锦森、原镇长陈友兵2024年至2025年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开展审计。为了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在审计期间,欢迎以各种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同时,也欢迎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苏延平
审计组成员:徐少凤(经济责任主审)
林清杰(自然资源主审)
黄志萍、陈丽英、王雯婷
苏雪扬、陈传源
审计组联系电话:0597-7522398
漳平市审计局举报办公地点: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号
联系电话:0597-7532461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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