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5-0500-2023-00018
- 备注/文号:漳委审办投通〔2023〕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5
- 内容概述: 关于西园镇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党委书记许建晖2021年1月至 2022年12月和镇长郭国庆2021年3月至 2022年12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自然 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通知
漳委审办投通〔2023〕1号
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漳平市审计局
关于西园镇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党委书记许建晖2021年1月至
2022年12月和镇长郭国庆2021年3月至
2022年12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自然
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通知
中共漳平市西园镇委员会、西园镇人民政府并许建晖、郭国庆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漳平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21日起,对你单位开展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党委书记许建晖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和镇长郭国庆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苏延平
审计组成员:陈小娜(经济责任审计主审)
林清杰(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主审)
陈丽英 田楚惠 徐少凤 王雯婷
附件:
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
3.审计公示
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漳平市审计局
2023年9月15日
审 计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漳平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21日起,对你单位开展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党委书记许建晖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和镇长郭国庆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为了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在审计期间,欢迎以各种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同时,也欢迎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苏延平
审计组成员:陈小娜(经济责任责任审计主审)
林清杰(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主审)
陈丽英 田楚惠 徐少凤 王雯婷
审计组联系电话:0597-7530890
漳平市审计局举报办公地点: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号
审计组违反审计纪律情况举报电话:0597-753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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