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04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漳市监管企监〔2024〕1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6 15:43
 

为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发〔2023107号)《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岩市监〔20241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组员。将年报公示工作作为上半年工作重点和一把手工程,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局领导直接抓、其他局领导协同抓,各相关内设机构分工协作,基层所一线督促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年报公示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采取股所联动等方式,抓服务、抓辅导、抓指导,督促辖区内经营主体自觉按规定如实准确申报公示年报。

二、全面推进年报各项工作

(一)加强服务。1.深入开展“年报+”服务活动,分行业、分领域梳理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惠企政策并形成清晰简便的表单,为经营主体提供年报+服务,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年报中的相关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应用,为守信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和优质的金融服务,促进经营主体培育信用意识。2.积极运用好个体工商户年报微信小程序,鼓励个体工商户年报习惯由线下向线上进一步转化。继续加强与园区、行业协会、相关单位等第三方协作,为个体工商户年报排忧解难。3.做好企业年报服务保障。要持续开展年报业务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年报业务能力。信用监管部门要与登记注册部门做好企业迁移衔接,保障年报顺利随迁。

(二)加强监管。1.切实推进年报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结合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促进数据应用工作,特别针对企业年报中存在零值、空值或明显错误的,及时督促企业尽快修正问题数据,不断降低年报数据的零值率、错值率。要强化对年报数据质量特别是财务数据的检查,必要时可借助第三方机构辅助核查,提升对企业经营等信息问题的洞察力。2.持续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要畅通人社、统计、商务、工科等部门相关事项“多报合一”工作协作,重点推动与税务部门“多报合一”,鼓励共认共用填报结果,减少多头填报误差,优化年报财务数据质量。在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推进内部事项“多报合一”。3.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工作。加强法规宣传,确保大型企业如实填报。加强公示信息监督检查,将有关年报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工作常态化。对未按规定年报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涉嫌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并将信息及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4.持续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保持与药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内设机构间协作,保障辖区内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100%年报。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5.规范管理年报代理记账机构。摸清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情况,与财政、税务等行政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共同规范代理记账行业,严肃查处代理记账机构虚报、乱报等违约行为。

三、多措并举、精心组织

一是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短信等各类宣传媒体、载体、平台播放年报通告、相关视频、在服务中心窗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年报宣传活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厘清基数。深入推进简易注销工作,着重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等经营主体,力争第一季度先完成注销一批经营主体,夯实年报基数。三是强化监管和惩戒。结合监管执法工作,对未年报的经营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经营主体,通过信息公示共享、部门联合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督促其依法年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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