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0400-2023-00019
  • 备注/文号:漳市监管企监〔2023〕8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托育机构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托育机构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0 17:0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推进我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根据《漳平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漳政办规〔20235号)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市场经营秩序,决定在全市开展托育机构无照经营整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查处托育机构经营者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特别是无照经营行为,以维护托育机构市场经营秩序。

二、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对辖区范围内托育机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健全监管台账。

(二)集中治理阶段。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要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对托育机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无照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问题,应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到年底,要认真开展总结活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进监管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应根据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阶段的工作时间安排,具体整治内容等,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托育机构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托育机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所要强化部门协同、股所联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健部门的配合,采取联合检查、信息抄告等形式,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三)落实责任,严厉打击。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托育机构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等各类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我市托育机构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