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04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漳市监管综〔2022〕2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3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目录及“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目录及“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3-31 11:42
 为认真贯彻落实漳平市委、市政府和龙岩市场监管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效性,保障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漳平市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目录及“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龙岩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凝心聚力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努力实现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的总体目标,为漳平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和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年度检查统计时间

实施2022年度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统计时间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三、重点使用单位目录

主要聚焦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和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特种设备,以及容易引起群死群伤及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重点单位(附件1,重点包括以下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公用燃气管道、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

(二)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四)96196等电梯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统计显示和群众投诉举报反映运行故障较多的电梯;

(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试点单位以及其他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四、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结合我市专项监督检查、区域特种设备分布特点、上年度监督检查安排以及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等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度漳平市特种设备“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计划(附件2),检查计划如下:

(一)除重点单位外,其他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进行,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重点使用单位)的抽查比例为辖区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30%

(二)大型电站、大型化工成套装置、充装单位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由龙岩市局组织实施,漳平市局配合。其余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由漳平市局组织实施。

(三)对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曾出现故障困人或群众投诉举报反映运行故障较多的电梯使用单位,要严格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发现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实行闭环管理,未达到整改效果的,要向当地政府报告并提出合理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所要对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任务按时序进度,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做好现场安全检查原始记录,并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录入“福建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

(二)各市场监管所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建立安全隐患工作台账,实行闭环化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的,必要时报政府挂牌督办。

(三)各市场监管所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各种违法、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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