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1500-2017-00001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23
  • 内容概述: 2017年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说明
2017年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说明
时间:2017-01-23 00:00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14]185号)及《漳平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2017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漳财[2017]5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漳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漳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漳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漳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牌子,为漳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龙岩市、漳平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漳平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动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 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统一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六)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七)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范围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铁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九)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十)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计量检定机构及其检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对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承办上级部门和漳平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6个机关行政股室、2个直属机构、6个派出机构、1个下属事业单位。全局配备执法用车18辆。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全额拨款
118
10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漳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主题,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展现新气象、新活力,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以建设漳平“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市”为抓手,为基层监管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装备,加快村级(居委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继续开展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完成“三年行动方案”工作总目标。争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龙岩市食药系统中排位“保四争三”。
在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基础上,力争打造具有漳平特色的业务品牌,形成经验材料在省市工商系统中得到认可推广。争取在龙岩市政府对漳平的年度绩效考评中涉及工商业务工作(主要有消费维权满意率和综治维稳工作)保四争三。在龙岩市工商系统保四争三。
在质量计量监管方面,在标准、计量、质量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方面,帮扶、培育有潜力的企业,从而提升我市品牌形象。争取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不含食品)在龙岩市位次保三争一,政府质量考核排在A类。
2017年,我们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以争先创优为工作中心,确定一个目标:各项排名以“保四争三”为底线、争取名列“前三”、个别力争第一。围绕“三个加大”一是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对照龙岩市政府对漳平市政府的考核指标、漳平市政府对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制定《漳平市市场监管局二级绩效管理考评方案》,细化指标使考核体系更严密、运用结果更公平。二是加大服务力度。提升效能使服务更完善,打造亮点使监管执法更创新。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网络案件为突破口使大案要案有增量。突出“五化”使市场监管更全面、更有效。
一是部门协作制度化。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掌握工作动态,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市场监管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卫计、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市场监管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是“驻乡巡村”常态化。在目前基层所监管队伍薄弱、骨干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驻乡巡村”工作,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驻乡巡村”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食品药品“驻乡巡村”工作,并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模式。
三是工作进度挂图作战化。从2017年开始,各股室、基层所实行市场监管挂图作战化,实时标注乡村监管覆盖和工作序时进度完成情况,做到监管覆盖清晰明了,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局里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各股室、基层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日常监管规范化。健全“双随机”检查制度,在所有监管领域100%执行“双随机”抽查检查方式,并不断建立健全全市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以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对经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综合的等级评定、信息公示,实行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
五是党建廉政品牌化。通过建立廉政文化阵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健全廉政工作制度等,建设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廉政品牌。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会为阵地,将廉洁教育列为必修课,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带头讲廉洁党课,经常讲,反复讲,做到入耳入脑。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订阅警示教育书籍,开展案例研讨交流等活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为1045.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1.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4.0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45.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7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09万元,公用支出84.31万元,项目支出108.7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045.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868.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和日常行政办公费用支出。
(二)住房保障69.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7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经济品牌创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创建无传销城市等支出。
(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食安办成员单位在餐桌污染治理、食品安全监管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异地相关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或参观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相比,下降0.46%,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车辆运行维护费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22%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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