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207-1500-2016-00006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工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8-26
- 内容概述: 2015年度福建省漳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说明
2015年度福建省漳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关于2015年度县级部门决算的批复》(漳财〔2016〕5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漳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的有关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草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审核审查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漳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5机关行政股室及6个乡镇基层所,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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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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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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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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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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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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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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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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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宣传贯彻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为主线,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目标,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抓好日常监管、稽查办案、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构筑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在食品监管方面。制定下发《漳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节日期间肉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取缔1家无证生产加工泡鸭爪“黑作坊”,完成了辖区内34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建档工作,对我市的肉制品、果蔬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等8大类42个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建立2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3个市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
在餐饮服务监管方面。一是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65所学校的食堂及其周边餐馆、小吃店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下达了整改意见书73份。二是调查摸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我市现有餐饮服务许可862家(其中食堂85(其中学校食堂73),各类餐馆246,快餐店50,饮品店79,小吃店402)。全。三是开展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学校为平台,在青少年中积极宣传饮食安,对省委项目拉练、妈祖文化节、崇文立德公益论坛等重大活动进行监厨,确保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
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完成上级下达的18批次的抽验检测任务。对新颁放《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的3家企业施行约谈,对现有化妆品经营企业142户(其中生产企业1户)开展化妆品“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在药械安全监管方面。组织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56家,已通过54家。持续展开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90例、器械不良事件3例。完成92批次药械抽检任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564家(次)。
(二)以夯实基础为本强化稽查执法工作。
进一步完善电话、信函、来访以及网络等各类举报受理平台建设,今年来我局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9起,其中群众直接举报5起,龙岩市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转办案件4起,发出警告和责令限期整改(监督意见)115余户次,查处案件23件,罚没款9.9余万元。其中餐饮类案件立案1起;食品流通类案件立案16件;药品类案件立案4件;医疗器械类案件立案2件。
(三)依托各类平台助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以 “12.4”法治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平台,现场共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常识〉》、《药品广告法律知识》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多人次;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为平台,今年来共发送信息97条次,各级媒体简报采用信息共41条,具体情况如下:《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反腐倡廉建设》1条,《闽西食品药品监管》1条,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10条、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18条、漳平市政府网11条。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漳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28.36万元,本年收入343.7万元,本年支出380.8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91.24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343.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17.8万元,增长52.1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331.4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12.24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380.8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25.85万元,增长144.8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3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2.94万元,公用支出3.16万元。
2. 项目支出144.71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56.6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08.24万元,增长140.2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基本支出212.3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10.54万元,增长108.61%。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144.7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98.05万元,增长210.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6个基层所配置6部执法车及执法装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1.89万元,同比增长904.78%。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7.21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6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3.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增长904.78 %,主要是:机构改革成立基层新6个所,省局统一招投标配置6部执法车。
(三)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械、餐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0批次、接待总人数85人次。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9.23%,主要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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