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17:38

 

漳人社〔20226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汇总了2021年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股)、直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形成该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zp.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联系。联系方式:地址:漳平市桂北路78号,邮编:364400,电话:0597-7536032,传真:0597-7583269,电子邮箱:zpsr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情况,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管理职能和政务信息按规定、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及回应工作力度,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扣新《条例》规定,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作为基本要求,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各类人社政策文件、政务信息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对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制定的重要政策等,除法律规定需要保密之外,均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要求及时对外公开,满足和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二)加强内容建设,紧扣政策加大公开力度。我局不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要信息的主动公开,紧扣宏观政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人社领域重点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一是坚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局网站内容保障,重新梳理并增设“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专栏,集中展示和重点发布“六稳”“六保”等稳岗就业方面信息。年内,共发布稳岗就业相关信息44条。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按照“应解读、尽解读”原则和“五个同步”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漳平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相关工作力度,借助微信图文、视频等通俗易懂形式,全年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推送信息共26条。

(三)抓牢平台建设,增强新媒体平台宣传感染力。在继续加强现有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建设外,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将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漳平人社”作为服务百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的新媒体平台予以深耕细作。2021年度共推送宣传稿件192篇,用户数净增2000余人,“漳平人社”微信公众号的市民知晓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四)健全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强化力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局人事变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加强与各股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联系和衔接,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二是建立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职责、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保密审查制度等,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股室、中心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获取、制作、公开程序,在公文制发过程中设置公文公开属性选项,同步确定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根据实时动态及时调整更新已公开的重要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地得以公开。2021年度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未制定规划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便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人员等工作保障。一是落实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上报、审核、发布网络,持续完善信息制度规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确保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及时推进。二是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定期对政务公开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教育,提升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稳定性,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水平。

2.持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便民务实为目标,积极发掘更多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热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持续创新,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广泛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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