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人社规〔2024〕1号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企业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就业
奖补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用工企业(单位):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龙财社指〔2024〕1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等各类用工主体积极参与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的吸纳稳就业力度,现将企业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所需经费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列支,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龙财社指〔2024〕1号)文件。
二、补助对象
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来漳平就业的我市用工企业(单位)
三、补助标准
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市内用工企业截至2024年7月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的实际申请人数确定。在申请过程中给予吸纳20人以上的企业以每人300元的标准预发。
四、补助申领条件
(一)漳平市辖区企业当年度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其中有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之一),可作为申领依据。
(二)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在漳平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六、申报材料
(一)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补助申领审核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花名册(一式二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企业吸纳的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申领流程
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向漳平市惠企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9号)提交申报材料。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人社局复审,核定具体金额后,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漳平人社”公众号公示,按程序统一拨付补助资金。
八、资金用途
企业应合理运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用工条件、为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发放慰问补贴、提升技能水平等,帮助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九、经办人和联系方式
经办人:吴春艳 联系电话:0597-7532986
地址:漳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号A栋二楼230室)
原文件《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申领工作的通知》(漳人社规〔2023〕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补助申领审核表
2.企业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花名册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