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减权放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减权放权过程中出现的“放而不管“、“一放了之”等问题,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漳政办〔2017〕19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布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漳审改办〔2018〕20号)文件精神,我站通过对2013年以来取消的事项进行梳理,并制定监管措施,编制了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布。
各负有监管责任的股室应严格依照清单明确的监管措施,加强减权放权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确保我站简政放权成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群众在减权放权过程中的“获得感”。
附件:1. 漳平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取消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共1项)
2. 漳平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下放、委托乡镇(街道)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漳平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
漳平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取消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共1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监管责任单位
监管主要职责及措施
取消文件文号
备注
1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市农机站
取消审批后,要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等的监督检查,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国发〔2018〕28号
漳农机〔2018〕36号
附件2:漳平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下放、委托乡镇(街道)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承接部门的职责
下放文件文号
无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