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市审改办相关要求,经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对《关于印发漳平市农业机械管理站权责清单的通知》(漳农机〔2017〕89号)进行调整,确定市农业机械管理站权责事项共42项,追责情形586条,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权责事项7项。
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主动作为,落实责任,规范用权,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放管服”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附:漳平市农业机械管理站权责清单
漳平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2018年1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