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6-0004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3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平市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第二批)增殖放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平市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第二批)增殖放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9-08 10:19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漳平市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第二批)增殖放流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日

  

漳平市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第二批)增殖放流专项实施方案

  为修复九龙江北溪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落实“江河湖海年年有鱼”渔业资源养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实施大规格淡水广布种增殖放流,完成放流大规格淡水广布种10万尾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组成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26〕17号),下达漳平市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6万元,其中增殖放流苗种资金5万元,举办增殖放流宣传活动支出资金1万元。

  (二)资金使用安排

  根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财农指〔2023〕11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规〔2023〕2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4〕26号)要求,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经前期市场调研,项目资金6万元具体使用安排如下:

  ①增殖放流苗种采购4.5万元,用于采购大规格淡水广布种≥10万尾;

  ②0.5万元用于增殖放流招标、验收等相关配套费用支出;

  ③1万元用于举办增殖放流宣传活动支出。

  (三)乡镇(街道)协同配合工作

  本次增殖放流工作以市级主导实施为核心,乡镇(街道)仅按要求参与市级组织的各项相关工作,不承担主导实施职责,具体配合内容如下:

  1.指定专人对接:各相关乡镇指定1名工作联络人,协助做好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增殖放流工作。

  2.参与宣传动员:配合市级开展增殖放流、渔业资源保护、禁渔禁捕等政策宣传。

  3.参与现场工作:按照市级统一时间安排,安排工作人员、志愿者参与属地放流点位的现场秩序维护、苗种投放协助等工作,现场实施、技术指导均由市级负责。

  (四)增殖放流时间、地点和规格

  202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放流及资源调查任务。放流地点:漳平市九龙江北溪干流。放流规格为:鳙鱼苗种全长≥12厘米。

  (五)苗种采购及验收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4〕26号),依法依规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开展采购,确定苗种生产供应单位,与供货方签订苗种供应合同。

  接受龙岩市局与本局监督人员共同监督,严格监督苗种采购、验收、投放等各环节,从“龙岩市增殖放流专家库”抽选3名验收专家负责苗种质量和数量验收,验收时除应认真核实药残检测报告、查验苗种质量外,还应做好苗种抽样计重计数、生物学测量及核算苗种金额等工作,并现场填写相关记录和验收报告。

  (六)放流公示

  放流前,由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公示制度,将供苗单位名称、放流物种、规格、数量、亲体来源、育苗技术人员、放流时间、地点、水域以及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在政府部门网站和增殖放流现场向社会公示。

  三、绩效目标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26〕17号)明确的绩效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自评,确保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增殖放流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放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成立农业生态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专班。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农业农村局计财股、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及各相关乡镇指定联络人等组成。专班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市级负责统筹实施,乡镇负责配合参与,按照方案部署抓好增殖放流工作。

  (二)强化放流活动监督

  加大增殖放流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对放流动态进行宣传报道;各相关乡镇配合市级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三)加大执法惩处力度

  结合乡镇综合执法、村级网格化管理,加强对辖区内放流水域的日常巡查,落实放流后常态化巡护工作;乡镇应当加大对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街道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或联系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附件:漳平市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第二批)增殖放流工作专班

  附件

  漳平市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第二批)增殖放流工作专班

  组  长:余代添  市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副组长:林文振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站  长

  付建红  市农业农村局计财股             负责人

  成  员:黄嘉烨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       负责人

  张木前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干  部

  黄星光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干  部

  黄马木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干  部

  钟赟民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干  部

  王永鑫  菁城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 干  部

  李彩虹  桂林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 干  部

  李航锐  西园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干  部

  陈立明  永福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干  部

  游宗金  新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干  部

  詹斌桂  和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干  部

  余维敏  官田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干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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