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6-00039
- 备注/文号:漳农〔2026〕29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平市2026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农膜回收网点、回收企业:
现将《漳平市2026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围绕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举措,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2026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膜残留污染防治,促进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生态振兴、产业振兴,有效治理“白色污染”,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关于下达 2026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聚焦主要覆膜作物和重点覆膜区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有效模式,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可持续运行的区域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模式和机制,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力争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
2026年在重点覆膜区域及村先行先试,依据主体自愿申报,设芦芝镇圆潭村、漳平市小许农资经营部、漳平市瑞英农资经营部、漳平市三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4家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点。各试点主体分片开展辖区及辐射区周边区域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承担田间残膜回收、统一归集存放、规范转运处置、台账登记管理等工作职责。回收的废旧农膜统一转运至合规无害化处置企业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无法再利用的废旧农膜则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中,严禁在田间地头直接焚烧、填埋或堆放。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已初步建立的废旧农膜捡拾、收购运作体系,以切实减少农田中的白色污染。
(二)实施内容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引导农膜的使用者、生产者、销售者等主体规范使用和回收农膜,并结合本地农业产业和农作物用膜特点,开展不同模式的农膜回收利用。可以按照“谁使用、谁回收”原则,明确农膜使用者为废旧农膜归集回收的责任主体,由使用者及时捡拾归集废旧农膜,整理、清运至指定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点,不得弃留在农田中或随意丢弃;还可以探索推进“谁销售、谁回收”机制,鼓励农膜销售企业统一销售、回收。不断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提升地膜资源化再利用能力。
(三)补助标准
废旧农膜回收网点、企业,开展日常废旧农膜回收、建立回收台账并及时报送。按废旧农膜回收网点、企业所回收的可利用废旧农膜数量,给予回收站点、企业废旧农膜回收费用补贴,每吨补贴800元。回收网点、企业的回收量由乡镇组织验收确认汇总上报,废旧农膜回收补助款直接拨付给回收网点或回收企业。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回收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实施。
2026年省级财政安排我市农膜回收利用补助资金10万元,原则上政策措施实际补助资金不超过资金安排数,若实际补助资金需求超过安排数的,按相应比例调整补助标准。
(四)项目期限
项目截止时间: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按照“回收主体申请验收、乡镇验收确认汇总、市级公示安排资金”的程序,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1.回收主体申请验收:各回收网点或回收企业向所在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申报验收,并按要求提供验收申请报告(附件1)、回收台账(附件2)、回收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2.乡镇验收确认汇总:各乡镇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审核确认,由所在镇村进行公示(附件3),公示时间7天工作日,拍照留存,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汇总上报。
3.市级公示安排资金。漳平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全市补助材料,经局务会(党组会)研究后,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有存在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核确认。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部门下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回收主体银行账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成立项目实施工作技术指导小组,组织、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唐建青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黄国梁 市农技站站长
林日晖 市生态能源站负责人
孔 甜 市农技站干部
陈丽萍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负责人
付建红 市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岗负责人
(二)加强督促指导
各乡镇(街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回收处置利用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废旧农膜回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有序推进,适时组织申报、验收等工作,加强对回收点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应及时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在农业备耕生产、集中用膜等有利时期,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横幅、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废旧农膜乱丢乱弃、碎片回田、私自焚烧等带来的危害性和回收处置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开展废旧农膜绿色处理等有关知识培训,让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到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中,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工作台账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农膜科学使用及回收利用基础数据调查,并按“应统尽统”要求做好辖区内农膜回收数据汇总工作,填报《2026年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每月22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6年漳平市废旧农膜回收补助验收申请报告
2.2026年漳平市废旧农膜回收网点(企业)台账记录表
3.2026年漳平市废旧农膜回收验收确认汇总表
4.2026年漳平市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6年漳平市废旧农膜回收补助验收申请报告
(乡镇):
按照漳农〔2026〕 号文件要求, (回收网点或企业)于2026年 月至 月期间在 (地点)等地累计回收废旧农膜 吨,本人(单位)承诺提供的废旧农膜回收台账和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现向贵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确认申请,请给予办理为盼!
回收网点(企业):(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26年漳平市废旧农膜回收网点(企业)台账记录表
企业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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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 期 |
废旧农膜来源地(至村)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回收量(公斤) |
回收成本(元/公斤) |
处置方式(公斤)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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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膜 |
棚膜 |
地膜 |
棚膜 |
垃圾处理 |
再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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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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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6年漳平市废旧农膜回收验收确认汇总表
乡镇(盖章) 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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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回收网点(企业) |
法人及联系电话 |
废旧农膜回收数量 (吨) |
补贴标准 (元/吨) |
补贴金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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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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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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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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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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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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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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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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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验收人员签字:
附件4
2026年漳平市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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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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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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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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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量 |
回收量 |
再利用量 |
回收 网点 |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片(个) |
农膜残留监测点(个) |
宣传培训情况 |
回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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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膜覆盖面积(亩) |
地膜(吨) |
棚膜(吨) |
地膜(吨) |
棚膜(吨) |
地膜(吨) |
棚膜(吨) |
专业化回收点(个) |
临时回收点(个) |
数量(个) |
面积(亩) |
宣传材料(份) |
手机短信 |
培训场次 |
培训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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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重量为净重,不包含泥土、水分等。进入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回收量也一并统计在内。2.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片指地膜科学使用项目建设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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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