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5-00091
  • 备注/文号:漳农〔2025〕10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平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平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7-30 17:52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现将《漳平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围绕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举措,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膜残留污染防治,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2025年,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3000亩、全生物降解地膜2000亩(附件1),力争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以覆膜区域、主要覆膜作物为重点,推广使用厚度0.015毫米(含)以上的I类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可在烟叶、玉米、根茎类作物(如甘薯、马铃薯等)、叶菜类蔬菜(如甘蓝、花椰菜等)、藤蔓类瓜果(如黄瓜、西瓜等)适度推广厚度0.012毫米(含)以上的I类高强度地膜。

  (二)稳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充分结合其他农业项目,继续探索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路径,抓关键主体、关键作物,重点向有雇佣工人的用膜大户,宣传全生物降解地膜免回收、可减少地膜回收费用降低生产成本等优势,鼓励和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享受政府补贴的生产经营主体率先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稳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                                     

  (三)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化回收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提升农用地膜资源化再利用能力。2025年,在农业示范基地、粮食产能区“五新”技术示范片、社会化服务示范片等重点区域及其所在村进行先行先试,设置西园镇西园村、芦芝镇圆潭村2个试点村;设置漳平市帆航废弃物资回收站、漳平市溪南三兴塑料有限公司、西园基泰村叶金才回收点3个农膜回收处置网点。

  三、补贴标准及要求

  (一)补贴对象及作物

  用于种植玉米、蔬菜、水果、烟叶等经济作物上,购买和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及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实施主体。

  (二)补贴标准

  购买和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贴20元。购买和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贴90元。

  (三)购买品种

  1)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的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确保农用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材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2)全生物降解地膜。应当优先选用已在我省开展多点田间应用试验,并证明具有适用性和安全性的产品,确保推广应用过程安全可控。各地选用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应与当地气候资源条件和作物生长功能需求相匹配。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要求,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芳香族共聚酯,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

  (四)补贴方式

  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可因地制宜采用直接补助、间接补助、以旧换新等方式。

  农业生产经营者购买、使用符合要求的地膜产品,按照正常的政策流程申报补贴。

  四、验收程序

  1.申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户等实施主体到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申报(附件2)。

  2.验收。各乡镇(街道)接到项目实施主体的验收申请后,验收组由2名以上乡镇人员(至少一名农业技术干部)组成。覆膜补助面积测定采用以正规发票确认的购买地膜量。参照省农科院资环所测定的每亩地膜使用量为“0.012mm加厚高强度地膜6-7.5公斤、0.015mm加厚高强度地膜8-9公斤、0.008mm全生物降解地膜5-7公斤、0.01mm全生物降解地膜6-8公斤”的测算标准进行换算。验收组人员实地查看种植作物、面积、购膜发票,并拍摄作物覆膜照片,出具相应验收确认单(附件3),并由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代表、验收人员签字及盖章。由所在镇村进行公示(附件4),公示时间工作日7天,拍照留存,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随机抽查若干乡镇项目主体实施情况。

  申报验收材料:

  ①《漳平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报表》(附件2);②《漳平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表》(附件3)③《漳平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汇总表(公示)》(附件4);④公示资料;⑤购膜凭据或发票;⑥作物覆膜照片;⑦地膜合格证;⑧经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农户个人提供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3.期限。项目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

  4.拨付。市农业农村局将验收通过的补贴对象与金额在政府网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将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票据、银行账号等统一收集,市农业农村局将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账户。

  5.存档。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存档,包括补贴验收表、公示等资料及相关相片。

  6.监管。验收组织单位应对提供的验收结果真实性负责。项目实施主体不得弄虚作假,对套取补贴资金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收回补贴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工作指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惠仙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黄国梁  市农技站站长

  林日晖  市生态能源站负责人

  黄炳权  市土肥站负责人

  陈丽萍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负责人

  易金坤  市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负责人

  孔  甜  市农技站干部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岗负责人

  (二)加大宣传发动

  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加厚地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平台、座谈交流会等形式向农户宣传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及全生物降解地膜优点、如何选购加厚高强度地膜及全生物降解地膜和项目补助政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项目中,提高农膜使用效率和废旧农膜回收率。

  (三)强化项目管理

  1.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协同工作、层层落实,确保将计划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人,确保完成既定目标。

  2.强化资金管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管,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合规使用、按时拨付,严禁挪用和超范围使用,杜绝出现资金使用问题。

  3.强化监督管理。要坚决贯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部门、环保执法部门等,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地膜经销和回收使用管理台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地膜产品质量抽检,严肃查处违规销售非标地膜的企业和农资店,形成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控制不达标地膜流入农业生产。

  (四)完善工作台账

  一是扎实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基础数据调查,并按“应统尽统”要求做好辖区内农膜回收数据汇总工作。二是完善农膜专业化回收点及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片(点)信息,明确具体位置、负责人等台账信息,填报《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专业化回收点信息表》(附件5),烟区的地膜由烟草部门回收,棚膜基本实现由加工厂回收,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种植大户的废旧农膜,由各业主承担回收责任,对不回收的,今后在安排有关农业项目方面不予支持。三是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回收农膜来源、时间、数量、价格、交膜人、处置去向等信息填写《漳平市2025农膜专业化回收利用台账记录表》(附件6)。

  附件:1.漳平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指导性任务表

  2.漳平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报表

  3.漳平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表

  4.漳平市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汇总表(公示)

  5.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专业化回收点信息表

  6.漳平市2025农膜专业化回收利用台账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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