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农业农村局-漳平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5-00056
  • 备注/文号:漳三普办〔2025〕1号
  • 发布机构: 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5-04-29 17:15

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福建农林大学:

  为确保我市土壤普查工作顺利推进,普查过程科学规范、数据成果准确有效,按照《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闽土普办〔2025〕3号)要求,编制《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为切实保障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质量,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根据《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闽土普办〔2025〕3号)文件及国家、省级、龙岩市级相关土壤普查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漳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实施细则。通过构建科学的、严格的、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土壤普查成果各关键环节把控,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查成果评价工作中的问题,有效防控质量风险,为我市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土地利用规划等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具体如下:

  1.数据质量目标:保证土壤普查各类数据,误差控制在极小范围内,确保数据真实反映实际状况。

  2.成果完整性目标:涵盖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各类土壤的普查成果,包含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样品库成果等,构建完整的土壤普查成果体系,无重要信息遗漏。

  3.成果应用目标:成果能有效服务于耕地保护、农业产业布局优化、土壤改良与培肥、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为相关政策制定和规划编制提供科学支撑,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实际效益。

  4.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目标:明确质量控制标准、流程和责任主体,实现质量控制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普查成果质量稳定可靠。

  二、质量控制责任体系

  (一)市三普办

  负责漳平市土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县级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实施细则。组织从事多年土肥工作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对第三方服务机构上报的成果进行审核和督促问题整改。

  (二)成果编制单位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方案。从技术人员资质、数据收集与处理、技术方法应用、成果审核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成果质量。积极配合各级土壤普查办和专家的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三、成果形成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一)源头质量控制

  1.技术人员资质审核:成果编制技术人员应准确掌握成果编制及验收有关文件要求,熟悉各项成果核心要义,熟练应用成果编制技术方法。对技术人员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数据资料质量把控:广泛收集历史土壤调查和相关行业基础资料,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筛选,确保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加强数据审核管理,建立数据审核责任制,明确审核流程和标准。

  (二)过程质量控制

  1.内部质量控制强化:成果编制单位要与当地农技专家密切沟通协作,对成果编制过程中的模型方法选择、过程数据处理、各项成果之间的数据一致性进行严格把关。建立内部质量审核机制,定期对编制成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外部核查指导加强:组织专家按照质量控制要点清单要求,对成果编制成果进行审核,重点检查编制成果的规范性、可靠性等。充分发挥县级和乡镇(街道)基层农技人员熟悉区域实际情况的优势,组织其深度参与成果形成和质量控制全过程。

  (三)结果质量控制

  1.室内资料核验:成果编制单位要根据内部质量控制方案要求,采取专家会商等方式,通过与成土环境要素一致性比对、各专题成果一致性关联分析等方法,对形成的成果开展室内资料核验。对核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溯原因并及时整改。

  2.实地现场核验:结合内外业数据、剖面纸盒样品等,对土壤类型制图、适宜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开展实地核验。实地核验过程中,要详细记录相关数据和情况,确保核验结果真实可靠。

  3.部门核验与验收挂钩:漳平市三普办须对编制单位形成的成果开展核验,核验内容包括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成果确认无误后方可申请验收,将土壤三普成果验收与质量控制效果紧密挂钩,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四、成果评价质量控制要点

  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5〕6号)附件《成果形成质量控制要点清单》,对编制单位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详细审核。

  五、质量控制保障措施

  (一)人员培训

  漳平市三普办组织土壤普查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质量意识。培训内容包括土壤普查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点、相关软件使用等。

  (二)经费保障

  争取漳平市财政支持,确保土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工作经费足额到位。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培训、专家咨询、质量检查、设备购置等方面,保障质量控制工作顺利开展。

  六、安全与保密管理

  (一)强化安全意识

  组织全体参与成果编制的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土壤普查成果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安全宣传,确保每位人员时刻牢记安全责任。

  (二)落实保密措施

  要求所有参与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管理办法》(国土壤普查办发〔2025〕1号)和我省印发的《关于加强土壤普查保密管理的通知(闽土普办函〔2023〕25号)》进行数据存储、使用和分发管理,对涉及土壤普查的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数据泄露。建立数据访问权限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为不同人员分配相应的数据访问权限,确保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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