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1-00027
  • 备注/文号:漳农〔2021〕11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1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漳平市2021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漳平市2021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02 17:14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20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1﹞26号)精神,为确保2021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顺利实施,制定了《漳平市2021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日

  漳平市2021年基层水产技术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1〕2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强化渔业科技服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推广优质绿色高效适用水产养殖技术为载体,以提升水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推动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构建“一主多元”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基层水技推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为加快我市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

  二、实施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坚持示范带动,建设规模化、特色化的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带动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坚持创新引领,激发水产技术推广活力和推进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创新经验。  

  三、年度目标

  根据任务清单建设2个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15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推广3个符合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绿色生态等要求的渔业主推技术,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服务水技人员6名;分批组织6名水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本地、异地的脱产业务培训;建设一支技术水平较高、助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水技员队伍,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的绩效管理机制。

  四、重点任务

  健全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提升6名水产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2个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15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6名基层水产技术人员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一)提升基层水技推广队伍履职能力

  围绕关键技术试验示范、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五大行动等职责,切实提高公益性服务效能,推动基层水技推广机构改善条件、完善手段、提升服务能力,保障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机构有岗位和人员履职尽责,探索基层水技推广机构对渔业发展的服务模式。

  (二)大力发展渔业科技社会服务

  根据任务清单的要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全市遴选15个服务效果较好、渔业科技应用水平较高、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作为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渔业科技服务,通过水产技术服务、组织交流观摩等措施以及“产学研推用”利益联结机制,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示范主体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组织基层水技人员在渔业生产的重要时节和关键环节,对示范主体开展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

  (三)着力打造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建设2个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将基地打造成渔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和辐射源、基层水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制定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大力推广主推技术,开展水技指导和培训服务。规范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运行管理,市农业农村局与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签订技术示范协议,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建立技术示范展示档案,做好技术手册、培训班、现场规模的图文资料归档工作,基地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四)持续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

  结合漳平市渔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渔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需求,围绕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兴渔、绿色兴渔等要求,确定①池塘健康养殖技术②渔用膨化配合饲料应用技术③工厂化养殖技术等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渔业主推技术,通过印发技术明白纸、信息化推介、组织现场观摩的方式,依托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主推技术推广活动,确保渔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塘。

  (五)提升基层水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

  根据任务清单要求组织6名基层水产技术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异地和本地的脱产业务培训。

  鼓励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在职学历教育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分层分类培训、补充高素质人才、持续提升学历等措施,立足需求选准培训对象、优化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方式,把基层水技推广队伍打造“一懂两爱”、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

  (六)加快推进水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

  全力推进水技推广在线服务,引导推动基层水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微信群和直播平台,在线开展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服务,提高中国农技推广APP信息平台覆盖面,围绕用户需求,精准提供政策、技术、信息等资源和配套服务,进一步提高水技人员和渔业生产经营者主体对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将水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线上动态展示和绩效管理,承担年度任务的服务主体,均须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

  五、资金安排 

  (一)补助范围

  2021年安排我市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28万元(闽财农指〔2020〕120号),用于推进我市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补助。

  (二)补助内容和标准

  1.基层水产技术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补助。用于组织、选派基层水产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级异地和县级本地集中脱产培训、现场考察实训费用(包含学费、教材费、场地费、食宿费、讲课费等)及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等。

  2.渔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共建设2个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补助金额为10万元,计20万元。主要用于制作基地标牌、示范推广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投入品、智能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试验示范成效展示宣传制作费以及基地开展培训、观摩等补助。

  3.培育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共培育15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示范主体补助1000元,计1.5万元。用于示范推广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投入品、生产设施设备和生产材料等。

  4.水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每个在编在岗水技人员每月信息费补助50元,用于县乡水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普及等流量购买补助。

  5.其他费用补助。主要用于基层水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技术资料印制购买、制度牌建设、工作考评、宣传报道、专项审计以及县级举办的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和渔民培训等费用。

  (三)补助方式

  主要补助方式为现金补助、报销等方式进行。

  (四)资金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建立专账和相应工作手册,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绩效考评和审查。二是建立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按时提交本年度审计报告。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基础性渔业科研,购买渔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六、强化绩效

  依据下达我市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以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成效、渔业技术推广应用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支撑主导产业发展实效等为主要考核标准,按照《2021年福建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考评。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市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积极适应项目管理方式的新要求,紧紧围绕2021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安排,狠抓任务落实。要加强总结宣传,充分挖掘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扩大影响成效,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营造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