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0-00009
- 备注/文号:漳农〔2020〕47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3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平市农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农业生产企业:
现将《漳平市农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1日
(主动公开)
漳平市农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汲取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办<全省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2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岩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岩市安委〔2020〕3号)、《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农(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龙农办〔2020〕15号)和《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平市各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漳安委〔2020〕2号)的要求,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全面、彻底的农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整治方法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房屋及工程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物品,工矿企业,交通运输,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等8个领域进行整治,具体整治内容和整治方法按《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农(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龙农办〔2020〕15号)、《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平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安委〔2020〕1号)和《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平市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漳农〔2020〕39号)要求开展。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农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责任分工
(一)全面排查整治农机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田间、场院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超速、超载和驾驶已报废拖拉机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农业机械管理站
(二)全面排查整治渔业领域安全隐患。要按照“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人证相符”的总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船舶适航状态,救生消防、信号等设备安装配备是否配齐配足、按规定安装放置;严格查处渔船违法搭载,违法生产行为,船员临水作业不穿着救生衣,船员持证情况。推动渔业船舶和渔业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渔政大队
(三)全面排查整治饲料领域安全隐患。要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和安全风险告知是否上墙,是否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生产场所、仓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配备,生产车间的设备是否有防爆装置,职工安全生产培训记录、职工职业健康监护记录及劳保用品发放使用等情况。对辖区内粉尘涉爆饲料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
责任单位:动物监督所
(四)全面排查整治农药领域安全隐患。在生产环节要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和安全风险告知是否上墙,是否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生产场所、仓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配药车间的设备是否有防爆装置;在经营环节要农药经营是否经营列入危化品目录的原料药及农药产品;在使用环节要农户使用农药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农药安全应急救援制度)。
责任单位:农技站、植保站、农业执法大队
(五)全面排查整治屠宰领域安全隐患。要排查整治屠宰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并上墙;是否定期组织对屠宰加工设施设备检修保养,是否健全屠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并落实好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屠宰办
(六)全面排查整治沼气领城安全隐患。要加强大中型沼气工程、“黑膜”沼气池和废弃沼气池的安全巡查、处置工作,确保运行、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能源站
(七)全面排查整治机关安全消防安全隐患。要全面排查办公楼、住宿楼等重要场所的安保、消防等工作,加强有关实验室化学药品以及电动车充电、取暖器使用等安全管理,确底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防止发生机关内部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绝对安全。
责任单位:办公室、农检中心
(八)全面排查整治其他领域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
四、全力支持农(渔)业企业复工复产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农(渔)业企业复工复产必须服从安全生产前提意识。加强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对安全基础较好的,推动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尽快复工复产、释放产能;对安全条件一般的,加强企业跟踪指导服务,有序推进复产;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对复工复产农 (渔)业企业,在落实便企惠企政策措施的同时,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加强重点岗位人员、新录用人员安全培训;要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电话督促指导、微信短信提醒、视频调度会商、群众举报等方式,通过组织农(渔)业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小分队”等形式,点对点上门精准服务,真正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摸清、对策措施找准,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关。
五、大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健全完善农(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农(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准确上报,第一时间响应,最快速度出发,有序有力有效应对处置,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并采取发放“明白纸”、制作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知识和事故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农户、渔民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减灾技能。农(渔)业生产企业要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教育,督促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筒单、初起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组织研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人员伤亡的隐患要亲自督办整改。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每月召集相关责任单位会商一次,研讨前一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按工作职责,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
(二)立即排查整治。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要立即行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造册登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一乡(镇)一册、一行业一册、一企一档”,实现闭环管理。
(三)严肃追责问责。要联合市督查办开展督查,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开展“回头看”,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要求, 4月11日前报送企业承诺书汇总情况(附件2),每月1日前报送本辖区、本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简况(含附件3、4、5),每季度首月1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
今后仅报送本文要求的表格。此前《漳平市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漳农〔2020〕39号)要求报送的表格不需再报。
联系人:潘福财 电 话:13616913569
邮 箱:zpnyjab8155@163.com
附件:1.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承诺书
2.企业签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承诺书汇总情况
3.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直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
4.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直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五个一批”“四个一律”处罚企业名单
5.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直部门约谈、通报名单
附件1
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承诺书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个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20年 月 日
(备注:企业将承诺书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2
企业签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
承诺书汇总情况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以来,应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企业 家,已开展 家,企业签订自查自改承诺书 份,督促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日期:
备注:1.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直部门将承诺书汇总情况报送市安办。
2.市直部门只统计报送市本级监管企业(单位)相关数据。
附件3
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直部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行业 领域 名称 |
生产 经营 单位 |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指导服务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
组织开展情况 |
参加 人员 |
检查 单位 和场所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 整改 |
停产 停业 整改 |
取缔 关闭 |
罚 款 |
其他 行政 处罚 |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
总数 |
复工数 |
总数 |
其中 执法 服务 |
其中 专家服务 |
蓝色隐患 |
黄色隐患 |
橙色隐患 |
红色隐患 |
蓝色隐患 |
黄色隐患 |
橙色隐患 |
红色隐患 |
||||||||||
(家) |
(家)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
1 |
||||||||||||||||||||||
2 |
||||||||||||||||||||||
合计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填写3月1日以来的数据,每月报送的数据为累计数据。
2.市直部门只统计报送本级相关数据。
附件4
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直部门安全生产执法
“五个一批”“四个一律”处罚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 日期:
“五个一批”、“四个一律” |
累计 |
新增 |
重大隐患挂牌企业清单 |
XX企业 |
XX企业 |
停产停业企业清单 |
XX企业 |
XX企业 |
取缔关闭企业清单 |
XX企业 |
XX企业 |
联合惩戒企业清单 |
XX企业 |
XX企业 |
问责曝光企业清单 |
XX企业 |
XX企业 |
行政处罚企业清单 |
XX企业 |
XX企业 |
备注:1.此表填写3月1日以来的数据,“累计”一栏填写各月累计
企业清单,“新增”一栏仅填写当月新增的企业清单。
2.市直部门只统计报送本级相关数据。
附件5
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市直部门
约谈、通报名单
填报单位: 日期:
类别 |
累计 |
新增 |
约谈 清单 |
XX企业或XX单位 |
XX企业或XX单位 |
通报 清单 |
XX企业或XX单位 |
XX企业或XX单位 |
备注:1.约谈包括约谈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和企业。
2.通报指警示通报类型(包括安全预警、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报),不包括日常调研指导通报。
3.此表填写3月1日以来的数据,“累计”一栏填写各月累计企业或单位清单,“新增”一栏仅填写当月新增的企业或单位清单。
4.市直部门只统计报送本级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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